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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再多,也與自己無關,下一步,他要建立海水養殖基地,那是很花一筆投入的。因此,跑海鮮的錢並沒有完全上去。比如,每次途中損耗,可大可小,多報一點,那錢就轉入總公司的帳外帳了。比如,新增加的那部分瞞著外甥女,那次說是跑虧了,但沒虧得那麼多,趁機又從正帳裡掏了一筆。

不過,這盤帳外帳,並不是他一個人掌握,永強和倒把明都清清楚楚。

他說,我不是為個人。

他說,我只想手裡有錢更有話語權!

至少,他認為,這次高書記屈服於他,就是因為手裡有了話語權。

這兩個月,高書記調了幾筆錢,他才懶得不過問去處,肯定又是渾水摸魚,派發一些給其他人,自己留了一部分。你高書記留進了自己的口袋,我張建中卻是為邊陲鎮的發展,這兩者之間的區別不言而喻,如果,真出狀況,我張建中不怕查,查出來也只是挪用而已,但海水養殖基地辦起來了,組織上總會考慮我挪用的機動。

這些事放在今天是不允許的,是會嚴辦的,因為,經濟發展到了一定的程度,許多事情都要規範,然而,在經濟起步時期,摸著石頭過河,許多事更看違規的動機,動機是好的,錢又沒進自己的口袋,組織上還是會寬恕的,甚至認為,這才是解放思想。

那時候,太需要解放思想了。

外甥女曾問張建中上調的那幾筆錢該怎麼入帳?張建中說,你該怎麼入就怎麼入,這是你的事!你不是會計嗎?外甥女就把帳入到用剩的那筆抗災救助款上了。

月底,高書記一看總公司的帳,氣得鼻子都歪了。

“你會不會入帳?這幾筆帳怎麼入到這來了?應該入到總公司的開支專案。”

外甥女卻據理力爭,說:“這幾筆款明明是你用的,跟總公司有什麼關係?總公司的開支一筆筆都很清楚,都是用在業務上的。”

“張建中沒跟你說清楚嗎?這幾筆是上調款。”

“說了啊!是你調的啊!你調的當然要歸入你那筆錢的開支了。我問過財政所的老會計了。我是按他教的去做的。”

“你有沒搞錯?你還要不要到處宣傳,讓世界都知道這些事?”

“我沒有宣傳!我不會總要問吧?把帳入亂了,我是要負責的。”

“沒人要你負責!”

“現在不要,以後會要,年底查帳會要。”

“我不要就沒人要。”

如果,不是外甥女,他立馬就把她撤了。我一個鎮委書記,花哪的錢不行?還要花自己弄回來的錢?

“把帳都給我弄回來。”

外甥女很委屈,想你又不說清楚,發那麼大火幹什麼?要說錯,也是你的錯,你沒交代清楚怪我啊!但她又覺得他太霸道了,人家張建中辛辛苦苦賺的錢,吃頓飯你還羅羅嗦嗦,你一拿就拿一兩萬,也不知拿去哪裡?每一次,錢都是她交到高書記手裡的,他連個白條都不打,誰知道你是不是裝進什麼口袋了?

回到總公司,她嘴裡還在叨叨。

倒把明不跑省城的話,很少呆在總公司,這天湊巧在,便問她是不是被罵了?被誰罵了?

外甥女回了他一句:“不關你的事!”

她很有點害怕這個勞改犯,很不清楚張副鎮長怎麼把他招來的了?他每次來總公司,又只有自己的時候,她總想方設法躲得遠遠的。

倒把明卻湊到她的辦公桌前,趴在桌上看她,說:“你不會是被人哭了吧?”

“哭你的頭!”外甥女用帳本拍了一下他的腦袋,手勁很大,他又沒防備,不僅腦袋被拍痛了,下巴也磕在桌上,上下牙發出一陣聲響。

“哇!你這樣是可以要人命的。”他一手摸腦袋,一手摸下巴,“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