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教育體系能教出什麼天才來,那並不現實,而且作為一種理想也很荒唐:但在公民素質的培養中,有一種精神必須要放置在教育的首位,那就是,勇敢之精神和探索之精神。所以,對我個人而言,我對教育的看法乃是,基於自由、平等和均衡的原則,小學和中學由國家保證進行普遍性的教育,使得每個公民都有受基礎教育的機會(小學就沒必要搞的那麼累了,讓小孩多玩好處更大);而大學,不妨就讓各大學機構自主招生,而且必須嚴格保證所有學子寬進嚴出的原則,這樣,即可以保證有能力之人接受高等教育,又可以保證精品的認可性。我們現在所擔心的有關一切,在新機制的環境中,她本身就製造了可免除任何我們所擔心的基礎和條件。我們現在在教育體系所遭遇的所有醜陋的現象,只不過是因為我們現在在政治、教育體制和運作本身等方面之原因造成的——而新機制所要解決的正是這個問題。只要建立了一個在政治表現上的自由、平等、公正和均衡的社會,那,我們雖不能說可解決所有的問題,但最起碼,我們可以不會因為自己的遭遇而去抱怨和憎恨社會以及別人。同樣,這也是可令天才(我們所追求的創造性人才)輩出的基礎。
沒錯,一個在政治表現上自由、平等、公正和均衡的社會環境是醞釀和產生天才的最佳孵化器——至少目前如此。而且,有關基礎必須是全方位的,雖然我們說天才不是教出來的,但教育的方式以及教育的內容卻是基礎中的基礎。在一個政治表現上自由、平等、公正和均衡的社會環境中,也許一個文盲都會因為某種際遇(所謂際遇,就是那種可激發我們改變生活遭遇中對我們不利的存在,而這種對不利的改變,也正是相應的對我們有利的所需之存在的創造)而成長為一個天才,但我們可以肯定,若他在教育階段已然接受了良好教育的話,他的天才將會表現的更為優異。自由,可以保證我們的天賦得以充分的表達;而平等、公正可以保證我們的天賦得以充分的施展;均衡則可以保證我們的天賦得以充分的分享。
至於國家教育機構的設定,我想只須由全國教育體系中的從業者從全國各大學、中學和小學、幼兒園以及所有與教育有關的學術性機構的校長、教授和教師中每年一次選出需要的人陣列成一個教育委員會即可——無須設立行政性的級別——當然,也可從非教育界但卻在知識界有名望的知識分子中吸收一定名額的成員(以鼓勵社會自由思想和獨立精神對國民教育的支援以及對國民教育方方面面的關注和有創造性的思想性表達),好使對教育工作的籌劃和實施更多廣博因素。而且,每年之選舉所產生的教育委員都必須保證有三分之二不得連任,同時,要保證教育委員所代表之學科的總括能夠涵蓋所有知識面,這就意味著,任何兩個及以上的教育委員所專長的學科專案不得相同和類同。相應的,地方教育機構的設定,可從地方大學、中學、小學等中組建委員會即可。教育機構之委員會成員可利用假期進行教育工作的會議,以總結前期教育工作的問題以及籌劃和佈置未來教育工作的計劃等等事項。至於教育所需要的資金,國會可依照法律規定撥付,而且,國家可鼓勵社會以各種方式向教育體系無條件的提供各種形式的投入,但需要相應的監管並且要定期和隨時向民眾進行詳盡的彙報和說明以便民眾進行監督以防止權力被濫用。
至於教育機構作為一個獨立的權力機構所起的制衡和調諧作用,她更多是表現為一種長效的制衡和調諧作用。教育對一個國家也好,對國家的每一個公民也好,都已然成為最為基礎性的權利體現,由教育培養出來的各層次公民不但為公民自身在社會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生命性、存在性和意義性提供保障和支援,而且由教育培養出來的優秀公民都將會成為國家社會生活和政治生活發展中的中流砥柱,以保證和保障我們的每一個公民以及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