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劍龍還沒分手的時候,我的一位朋友把我們愛的故事寫出來,在《XX青年》發表,那的確是一個美麗而真實的故事,到今天,我們都無法在裡面找到一絲創作的痕跡,事情是真實的,那愛,卻不真實地存在著。
這種戀愛,原本不是我想要的,我不喜歡。悟出這點,其實很殘忍。
我懷疑我可能有過“初戀”,他是我在上大學時遇上的。結束的時候,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受傷。那場戀愛之於我,有很強的諷刺意味。
為了我們的戀愛,拒絕做“官媳婦”;而他,為了能像我一樣留在省會工作,放棄了我,做了“官女婿”。
分手時我冷冷地提醒他:“記得追我時,你曾說用你的性命來擔保對我的愛。”
準“官女婿”拿起水果刀遞給我,並比畫自己的胸口說:“刺這!”
我輕笑一聲,說:“為我,不值得!”
“自欺欺人。你有這個性,我會離開你?!我們換一種形式再戀愛。”
“知道有那種形式,和你我再不考慮。”
我突然跳到沙發上,終於找到了俯視他的角度。
我拍了一下他的腦袋說:“讓我做你的情人,你沒那本事;你做我的情人,三年了,玩你玩厭了。要找,得找比你年青一輪的!”
他手上被他緊緊握住的那把刀的刀柄,應該感到了他的力度。我卻知道,他其實沒有任何力量!
以這種形式結束戀愛,不可以說絕無僅有,但是,更不可以說這不是對愛情的諷刺。我之所以說有很強的諷刺意味,還有兩個特殊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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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他分手時,我的經典語錄,被他用微型錄音機錄下。離開時,他得意地放給我聽。他當時想做什麼,我不知道。我想,他不會放給他老婆聽的。
第二個畫面是他老婆讓我家小保姆轉告我:她知道我很愛他,但是,男女之間的愛情是不能勉強的,他與她是真心相愛!
我本想告訴她一點什麼,我清楚,戀愛中的女人其智商和情商成反比,我對她說什麼都沒有任何意義。我願意像她說的那樣,是我很愛他,而他與她之間才是愛情。雖然,他和我都知道,他只與他自己戀愛。
我和他都不可能知道的是,冷冷地走過幾年之後,我被我自己言中,一個比他小一輪的陽光少男,以愛的名義,向我逼近。
那是95年的一個夏天,我被單位安排到省“藝校”當班主任。我認為,我除了熱情,其它方面做得很隨意。我當學生們是朋友,單位分給我的一居室裡總有學生來來往往。其中,劍龍是來得最多的,他清秀中透著奶香氣,有一種特別的味道,不自知不覺也許我對他關心多點。
此時,我正在經歷一場“非同類”的戀愛。
炯是名校外語系畢業分到省外貿工作的青島帥小夥。我家辦了兩個小筷子廠,部分特等品由他收購銷日本。青島小夥的帥氣和偉岸打動了我的雙眼,還有他那怪異的摩托車,讓我浮想翩翩!似乎我的人也被他收購了。
他到我學校時,舞蹈和聲樂專業的女生會尖叫一聲:“老師的男朋友好帥喲!”美術專業的就會說一句:男模!
我與炯很彆扭地交往著。
他聽我說方言,就露出驚慌的表情;看我穿雙拖鞋衝到他辦公室,就立即發呆;當我一屁股坐到地下時,他更是誠惶誠恐。終於,他得找他的同學做女朋友,我與他戀愛的風味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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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很戀愛的“戀愛實驗”(2)
他還是來找我,請我的同事吃飯並且送給我一部女式摩托車。我不知我是不是應該轟他走,在他說他新交的女朋友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