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便宜啊。他頓時覺得這手機他也能買得起了,這麼大才三百。
保安看他不會把這手機貪了,就催他趕緊回家拍照片,“跑快點!你下午來下午就能給你辦了!”
他是跑回去的,一路沒停,到家時什麼都顧不上,先灌了一大碗的冷水,罵金藍:“你怎麼不跟我說辦這個卡要照片啊!今天人家好不容易願意給我辦了!沒照片只好回來了!”
金藍知道他這幾天回回去都被人以各種理由擋回來,她就是想讓他引起別人注意,所以也不在乎被罵兩句。
“要是我的手機還在就好了,那個能拍照。”她說。
他嘿嘿嘿的笑,獻寶一樣從兜裡掏出一個手機:“你看!”金藍愣了,雖然是華為,但這個村裡她還沒有見誰用過。
“不值錢!”他裝得好像見過很多市面,“才三百!等借回錢了我給你買一個。這是那個銀行穿制服的人借我的。”
金藍的手隱隱發抖,她努力控制自己,努力笑著說:“好,謝謝啊,那誰拍?”
他說:“你教我怎麼拍!”
金藍不敢刺激他,就教他怎麼拍照。這個手機好像被調整過,可以直接拍照。
金藍跟他靠到一起,說:“咱倆拍一個,當結婚照!”
他玩拍照玩上癮,把手機記憶體都拍滿了,跟金藍的合照足有幾十張。
結果下午沒來得及趕過去。
銀行裡的劉中源等得心焦,生怕一個手機就把這小子的眼睛給糊住了。
保安也很心焦,那真是他的手機!要不是警察借,他真不會借給那男的!他說:“我昨天該跟他說信用卡可以取十萬塊的!那他肯定就不會跑了!”
萬幸的是手機定位起作用了,劉中源只等著技術部那邊的訊息,只要鎖定位置,就能大概推斷金藍在什麼地方了。
第二天,保安看到那男的又蹲等在銀行大門口時,上去就抓住他說:“讓你下午來!你害我白等了一下午!還以為你拿我的手機跑了!還給我!”
男的說:“你不能看不起人!才幾百塊的手機……我今天就也去買!”
保安說,“行,行,你辦好卡就能去買了。手機給我,我給你辦,你還在上回那個辦公室等著吧。”
保安把人再鎖進去,還給他拿了幾張帶畫的宣傳頁看,然後拿著手機跑去找劉中源,“有!有照片!”
劉中源看了照片才明白!這個男人不是人販子!而是買家!
對,金藍被拐已經將近一個月了,人販子不會把人在手上留這麼久,她已經被賣了。這也能說明為什麼這個人會大搖大擺的用金藍的銀行卡和身份證,因為他不是人販子,他不懂,人販子比他精明得多,不會用金藍的東西。
那麼只要跟著他,就能找到金藍!
劉中源馬上彙報,局長那邊立刻說,“我派人過去!看住他!於志高那邊千萬不要走漏風聲!”
劉中源說:“我把於志高留在縣裡的看守所了,那邊是武警,不買本地警察局的賬。”留在那裡,一是嚇嚇於志高,讓她說實話,已經到了這裡,就容不得她不配合了;二來,也是怕她到了這裡再逃回家去。劉中源實在不敢小看她。
於志高已經在他們局裡留了底,放看守所可以;這男的現在還算“良民”,不能往看守所送。劉中源只好跟同事兩個人在招待所裡日夜看著他,等待同志的到來。
為了不讓他有機會逃跑,劉中源兩人開始審他,不讓睡覺,不許躺下,審問時可以坐椅子上,平時只能蹲牆角,不許說話,不許抬頭,上廁所要喊報告。
一天一夜以後,這個男人就有點崩潰了。
“好多人買了,怎麼就抓我?”
“都誰買了?報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