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林泰來看著對面孝婦,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升堂鼓響了起來,值堂皂役大喝威武。
然後就是知縣馮渠升座,這是林姓縣衙書手第一次看到縣衙的大老爺,沒什麼值得深刻的印象,在歷史上也不是什麼名人。
公堂裡除了知縣座前的公案,邊上還設有另外一個案幾,刑房書吏就站在案几後面。
此時案几上堆了一疊狀子,都是今天要審理的案件,當然其他案件都是林泰來所關心的。
在一堆待審的案件裡,審問次序是有訣竅的,會做官的都知道怎麼審。
那就是先快速審理簡單容易的,後審理疑難的;先審理影響力大的,後審理關注不多的。
按照這個規律,今天開門第一個案件肯定就是“孝女為父報仇殺人案”了。
縣尊大老爺一聲令下,案件兇手被帶上了公堂,又當場驗明正身。姓名黃素珍,職業陪酒粉頭,年紀十七歲。
林博士探頭探腦的看了幾眼,就放下心來。
五錢小妹氣色不錯,這證明在牢裡沒有受到虐待,今日審判結果大概也很樂觀。
自己能做的都做了,惟願五錢小妹信守承諾,在被釋放的萬眾矚目時刻,幫自己宣揚一下詩詞。
此後一切都像林泰來想象的那樣順利,知縣按照流程審問完過程,又聽了刑房稟報,說是現場勘察無誤等等。
然後就到了判決的時刻,縣尊大老爺沒有親自悶頭執筆寫,而是先口齒清晰的高聲口誦判詞。
不外乎“孝心可嘉”、“其情可憫”、“法外仍有天理”云云,看樣子是要從輕發落了。
旁邊的刑房書吏奮筆疾書,擬寫判詞。
一切很都和諧,除了死去的惡霸堂主武一魁,似乎是皆大歡喜。
事先安排的托兒,已經在人群裡開始準備帶頭歡呼,稱頌縣尊大老爺的德政了。
就在這時,一直被林泰來重點盯著的範姓孝婦,忽然走上月臺,跪在公堂外,對知縣叫道:
“青天大老爺在上,未亡人有下情叩陳!”
靠!林泰來心裡暗叫,這娘們果然要生事!
可惜這是在縣衙公堂,他身份只是個觀眾,想要阻止也無能為力!
範娘子作為死者的遺孀,在公堂上表示要陳情,知縣不可能不讓她說話的。
於是又聽到範娘子說:“若黃姓女犯因為孝義,可以殺人而輕放,那麼民婦可效仿否?”
效仿什麼?在場大部分人都沒聽懂。
範娘子抬手指向五錢小妹,補充說:“設若黃姓女被釋放出了縣衙,而民婦為丈夫報仇,手刃了黃姓女,此後立誓為夫守節,可得節義之贊否?
朝廷提倡兒女的孝義,但同樣也提倡婦人的節義,青天大老爺能一視同仁否?”
公座上縣尊大老爺一時間竟然啞口無言,這位孝婦的問題實在踏馬的有點刁鑽,很不好回答。
本來知縣在公堂具有絕對權威,擁有不講理的權力。
但事情就壞在,先前馮知縣已經在“講理”並打造人設了,不好馬上就翻轉形象。
一切順利的審判,就這樣突然卡住了。
沒人說話,就只有範娘子繼續說:“再次叩請青天大老爺三思!律法絕非兒戲,兇犯不可輕放!
就算眾人皆以為黃姓女情有可原,亦不可不懲戒!民婦以為,至少要將黃姓女罰入樂籍!”
妙啊!知縣眼前一亮,這個提議真是越想越妙!
所謂樂籍,可以理解為官方在冊的風俗娛樂業從業人員。
一方面,從良民罰入樂籍,就像是犯官妻女沒入教坊司一樣,表面上對犯人進行了懲罰,避免了放縱兇犯的口實。
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