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人沒有證據!否則找她談話的應該是警察!她一定在詐她!不管她是怎麼知道的,反正這事沒有人會相信,而她只要不在夜晚的學校裡照鏡子,那個巫婆也不能把她怎麼樣!了不起她退學,永遠離開這裡。這樣時間久了,它自然會離開,或者再想辦法實現願望。何況並不是她沒有完成諾言,是巫婆自己的錯才功虧一簣。不關她事,一切都不關她事!反正巫婆也沒完成承諾給她的願望,所以無論誰是下一個倒黴蛋,完全不關她事。這不是她的錯,她完全沒有責任!
想到這兒,她猛得推倒拉住她的小夏,不顧一切地跑開。
她的表情告訴了小夏可怕的事實――血腥瑪麗被召喚出來後,沒有完成契約是不會走的,就是說這個學校裡的人還會出事,除非想辦法驅走它。
小夏艱難地爬起來,追了兩步,但卻只能眼看著陶小春跑得無影無蹤。她恨恨地看著腳下,心想穿什麼高跟鞋呀,如果是穿球鞋,她保證能追到那個闖下大禍卻不肯承擔的自私新人類。
而更要命的是,從那一刻起,陶小春失蹤了。
整整有三天,無論家裡還是學校都沒有她的任何訊息,衣物和錢也都沒有動,不知道她能跑到哪裡去,或者說她出了什麼事?小夏對此內疚得不行,認為如果不是自己太急躁,不馬上當面追問她契約的事,完全不會有這種局面。陶小春出了什麼事算她罪有應得,可萬一因為自己的失誤造成其它人的傷亡,又怎麼過意的去!
她坐在還沒有營業的酒吧裡,一邊唏哩呼嚕地喝果汁,一邊抽抽答答地哭,弄得阮瞻不知道怎麼安慰她,只是胡亂地拍她的肩膀和背。小夏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頭髮上,“這樣才叫安慰人,你打得我快內傷了!”
阮瞻笨拙地在她頭髮上撫摸了幾下,還真讓抽噎的小夏在長出了一口氣後,稍微停止了一點。
“你知道我在學校時的外號叫什麼嗎?”小夏順手拉起阮瞻的袖子擦眼淚,“叫砸鍋匠。”
阮瞻不說話,任由她自我譴責,知道她發洩過對自己的不滿後會舒服些。
“知道我為什麼叫這個外號嗎?因為我總是做錯事,一件事好好的,只要我一上手就會搞砸,總是好心辦壞事。你說我怎麼那麼沉不住氣,那麼沒有計劃沒有謀略呢!”
“誰說的?你――很好。”這是阮瞻能說出的唯一誇獎的話了,平時他對付來他這裡的女客很自如,唯獨對嶽小夏總是不知說什麼好。
“好什麼呀!唯一的線索被我弄斷了。我當時――我當時就是氣得不得了,結果就忍不住質問她,哪知道會這樣。這下好啦,下面要怎麼辦?難道就不管了?可是我不知道這件事倒罷了,既然知道了後果卻放任它發生,這在法律上屬於間接故意!我簡直就是殺人犯!至少是同謀!”小夏牽強附會,亂給自己扣帽子。
“哪有那麼嚴重!線索沒了我們可以再找,總會有辦法的。”
“我們?”小夏注意到阮瞻的用詞,心裡矛盾萬分。
憑心講,她為了李景明的案子和阮瞻第一次接觸時並沒想過驅魔捉鬼對他這種天生靈力強大的人也是危險的。她只覺得阮瞻自私自利才不肯幫她,直到他差點讓秀才惡鬼困死在水裡後,她才明白那不僅是比劃比劃、唸叨唸叨、隨便貼兩張畫得亂七八糟的符就行了,有時會甚至會危及驅魔人的生命。
雖說平時她總是能賴上阮瞻就毫不客氣,但她還沒狠毒到不顧他的生命。那天的張雪事件讓她沒空細想,但阮瞻受傷後她很後悔,就連意識到他會幫自己,她也以為只是找到訂約人後從外圍解決這件事就可以了。可現在擺明是硬碰硬的局面,她闖的禍當然不能放手不管,可怎麼能讓無辜的他捲入這件事。而沒有他,她又什麼也做不成,就算豁出去了自動就當祭品,數目也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