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個女人打電話通知了我。
“他是個好人。”她不得不在口吻中流露出幾分同情,聽上去有點麻木。
“不,他才不是好人呢。”我說,她聽了放聲大笑起來。
我原認為這個男人離世會讓我感覺好受些,但實際上我覺得自己的胸口開了一個巨大而可怕的空洞,我花了一輩子的時間來和父親做比較,現在他已經離開人世,只剩下艾米和我唱對臺戲了。在辦完父親那場規模不大、冷冷清清的葬禮以後,我並沒有跟著瑪戈一起離開,而是跟著艾米回了家,把她緊緊地拽到了我的身邊。沒錯,我跟我的太太一起回了家。
我必須走出這間屋子,必須和艾米一刀兩斷,永不再回頭。我暗自心想。把我們一把火燒個乾淨吧,那樣我就永遠不能回頭。
“如果沒有你,我還能是誰?”
我必須找出答案,必須講述自己的故事,這一點再明白不過。
第二天早上,艾米在她的書房裡一聲聲地敲著鍵盤,向全世界講述她的“魔女”故事,而我則帶著膝上型電腦下了樓,直勾勾地盯著發光的空白螢幕。
我開啟了自己新書的第一頁。
“我是個揹著太太劈腿的懦夫,是個怕女人的軟骨頭,但也是這個故事的主角,因為我背叛的那個女人是個不折不扣的變態,也是個不折不扣的殺人犯,她叫作艾米·艾略特·鄧恩,她是我的太太。”
沒錯,我要是個讀者,就會對這本書感興趣。
艾米·艾略特·鄧恩 返家之後十週
尼克在我的面前仍然戴著假面具,我們雙雙假裝正開開心心、無憂無慮地沐浴在愛河中,但我聽得出他在深夜敲響了電腦的鍵盤——他在寫些什麼。我知道,他正在從他的角度寫他的故事:聽聽那些從他指間噴湧而出的詞句吧,那咔嗒咔嗒的按鍵聲彷彿百萬只嘈雜的昆蟲。我曾經在尼克睡著時設法在電腦上動動手腳(話說回來,眼下他倒是學了我睡覺的做派,變得又操心又不安),但他已經吸取了教訓,他知道自己已經不再是受盡萬千寵愛的心肝寶貝,於是不再使用自己的生日、他媽媽的生日或布利克的生日做密碼,我也就打不開他的電腦。
可我仍然能聽到他在打字,打得飛快,中間不歇一口氣,我能想象出他正俯身在鍵盤上方聳著兩個肩膀,咬緊了牙關,於是我知道必須要保護好自己,必須未雨綢繆。
因為他所寫的並不是一部愛情小說。
尼克·鄧恩 返家之後二十週
我並沒有搬出家門,我想給太太大人一個驚喜——她這個人還從來沒有被嚇到過呢。我想要親手將書稿交到她的手中,然後邁步出門跟出版商談妥出書事項,讓她好好感受那涓涓襲來的恐懼:整個世界都開始傾斜,將一攤汙水劈頭蓋臉地向你倒過來,你卻毫無還手之力。她也許永遠也不會坐牢,這場仗會變成我們兩個人之間的口舌之爭,但我的說法十分有說服力,就算從法律上站不住腳,卻能激起情感上的共鳴。
開打吧,讓大家選擇站在哪邊:是站在尼克一邊呢,還是站在艾米一邊?把事情鬧大點兒吧,他媽的賣掉幾件T恤衫助助陣。
“我已經不準備再在艾米的故事裡捧場了。”前去告訴艾米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兩條腿壓根兒沒有一點兒勁。
我給艾米看了手稿,還展示了那個響噹噹的標題——《瘋子賤人》;那是隻有我們兩個人才懂的小笑話,誰讓我們都這麼喜歡私密笑話呢。我等著她來抓撓我的臉頰,撕扯我的衣服,要不就狠狠地咬我一口。
“噢,時機再合適不過了。”她開開心心地說,然後露出一抹燦爛的笑容,“我可以給你看些東西嗎?”
我逼著她當著我的面又做了一遍——我緊挨著她蹲在浴室的地板上,眼睜睜地看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