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22部分

持:“我們只偷了兩百塊錢的東西,你不讓我們走,就是非法拘禁!等著和我們一起坐牢吧!”

“我們在監獄裡有的是兄弟,到時候肯定會好好照顧你的!等著瞧吧,有你後悔的!”

這一幕讓剛移民來到紐西蘭不久的兵叔有些茫然,他遲疑的問道:“頭兒,這裡到底誰是罪犯?我怎麼感覺不大對?”

如果老王不是研究了紐西蘭的法律和犯罪案例,那他這會也抓瞎,實際上這就是紐西蘭法律的一個問題所在。

紐西蘭《刑法》在第三十五條有規定:在白天,當任何公民發現有人犯罪,而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最高刑罰為三年或三年以上時,該公民可以行使‘公民逮捕權’,將其逮捕扭送警方。否則,公民不可以行使‘公民逮捕權’。

而在紐西蘭《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又有規定:盜竊他人財物,價值超過三百元者,最高刑罰為入獄七年;價值在一百到三百元之間者,最高刑罰是入獄一年;價值在一百元以下者,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個月。

對於當前這案子,得將這兩條刑法合起來看才行,那就是如果有人大白天偷東西,只要東西價值不超過三百元、刑法不到三年,那麼除了警察外其他人就不能抓人。

如果有人強行將小偷扣留抓捕,那他就觸犯了法律,小偷不但不能判罪,還可以反打一耙控告抓人者非法拘禁!

這兩個小偷顯然是慣犯,瞭解這裡面的貓膩,所以他們先前才不慌不忙,因為他們有恃無恐,安德遜和收銀員現在處境也危險,他們只能私下和解,否則上了法庭誰都沒有好果子吃。

安德遜以前在超市做慣了高管,下意識的忽略了這個一線員工才會注意的問題,這會就麻煩了。

老王看著著急的安德遜和得意的小偷,臉上露出冷笑,他擺擺手示意安德遜和收銀員先別急,然後看向小偷道:“你說你們偷的東西不到三百塊它們就不到三百塊?把包拿過來,我要驗證!”(未完待續。)

295。正義不缺席(4/5)

兩個小偷的名字分別叫做哈弗和利切克,都是奧城的慣偷,多年來就在周圍作案,經驗豐富。

他們兩個早就瞄上百貨超市這家新開的商場了,這商場人流量大、貨存量全,而位置卻在一個新建成的小鎮上,周圍就是荒郊野外,簡直是盜竊聖地。

今天來到超市後,他們先將攝像頭位置都摸清了,然後一個掩護一個往揹包裡偷東西。

可是他們運氣不好,不知道怎麼回事,在他們準備溜走的時候,負責揹包的哈弗不小心將包掉落在地,裡面偷盜的一些東西就灑了出來,被店裡工作人員和顧客抓了個正著。

雖然被發現盜竊,但兩人並不怕,他們知道按照法律小偷偷了東西,店主或者老闆不能打他們。甚至別說打他們,都不敢抓住他們報警。

否則,根據法律規定,他們這就是非法拘禁,按照民事訴訟法得擔負責任,這樣上了法庭,哈弗和利切克可以反過來控訴他們,不光可以將抓捕他們的人送進監獄,還可能賺到一筆賠償金和控訴金。

這點不光他們知道,老闆們都知道,一般來說,他們偷盜的時候即使被發現,那些店主老闆也不會動手,只能用口頭進行勸說,勸服他們留下等待警察到來。

但這招只對菜鳥小偷或者膽小的小偷有用,對於哈弗和利切克這樣經驗豐富的老賊,他們才不會留下,必然是腳底抹油跑人。

這樣以後被警察抓到算他們倒黴,不被抓到那就可以繼續作案,怎麼看他們都不虧。

就在兩人準備扔下包逃跑的時候,店裡的工作人員忽然攔住了他們,店長將其他顧客驅逐了出去,拿了把鏟子和他們對峙,將他們給堵在了超市裡。

看到這一幕,哈弗和利切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