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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去寫黛玉來了後的情況。但第三十六卻毫不理會,開頭的幾句是:“話說賈母自王夫人處回來,見寶玉一日好似一日,心中自是歡喜。。。。”第二十六回,薛蟠說,明兒是五月初三他的生日,到了第二十七回,卻說次日是四月二十六日;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所謂系統的證據主要有下面幾個方面:

(1)《紅樓夢》主要以北方言為主,但裡面存在大量的吳語詞彙。如第三回黛玉心想寶玉“不知是怎生個憊懶人物”;第八回“胎中之兒口有多大,怎得銜得如此狼犺蠢物”;第五十一回晴雯說麝月“真是挺死屍”,這樣的例子很難一一統計列舉。

(2)《紅樓夢》的背景像是在南方,又像是在北方。雖然作者明確說“書中凡寫長安 ,在文人筆墨之間則從古稱;凡愚夫婦、兒女子家常口角則曰‘東京’,是不欲著跡於方向也。”但按常理,一個故事在作者的心目中,應有個一定的背景。但大觀園裡的景色和生活大部分時候像是在南方。如第六十一回柳家的說:“連前兒三姑娘和寶姑娘偶然商議了,要吃個油鹽炒枸杞芽兒來。。。。”“油鹽炒枸杞”這是典型的南方才有的菜;還有大觀園裡的竹筍、梧桐、芭蕉、菱荷等等,還有院宇中的穿堂、花牆、賈氏宗祠中的黑油柵欄等等,都是南方才有的植物和建築。但有時又像在北方。如寶玉房中有炕,第三十三回賈母說:“我和你太太立刻回南京去”,第四十六回平兒說鴛鴦的“父母都在南京”等等。甚至書中的有些地名現在北京還有,如鼓樓西大街、賈璉和二姐之家中間的“小花枝巷”等等。

(3)文中時序錯亂。如第十四回鳳姐協理寧國府,昭兒報復說:“林姑爺是九月初三巳時沒的”,而第十二回卻說:“誰知這年冬底,林如海的書信寄來,卻為身染重病”;第十九回寫元妃省親後,“賈家收拾兩三天才完”,這應是正月十八,接著寫鳳姐之女巧姐出天花,“十二日後”才毒盡斑回,這時應是正月底了。但二十二回一開頭,卻寫賈璉夫婦商量如何給正月廿一日生的寶釵過生日;第三十二回襲人對湘雲說:“你還記得十年前咱們在西暖閣住著,晚上你同我說過的話兒?那會子不害臊,這會子怎麼又害臊了?”這時寶玉不過十三歲,據此推測,十年前湘雲還過二、三歲,會說什麼“害臊”的話呢?這樣的例子很多。特別是寶玉的年齡問題,和秦可卿夢交、與襲人初試雲雨情時只有八歲,賈妃省親那年他十三歲,說話做事都與他的年齡有些不相稱。

根據這些情況,戴不凡等得出以下結論:現在我們看到的《紅樓夢》是前後二人的作品,一個作者講吳語方言,一個作者講北方方言;一個作者把南方作為故事的背景,一個作者把北方作為故事的背景;一個作者寫“小寶玉”,一個作者寫“大寶玉”。曹雪芹應該把這些統一起來,但天不假時,他的工作沒有做完,留下很多破綻。而正是這些“破綻”使我們能夠知道現在我們看到的《紅樓夢》是在另一本書的基礎上“刪改”而成的。

對戴不凡的觀點,不少人提出了反駁,綜合起來,論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甲戌本第二回脂批明確地說:“官制半遵古亦好。餘最喜此等半有半無,半今半古,事之所無,理之必有,極玄極幻,荒唐不經之處。”還有一條脂批說:“此書中若干人說話語氣及動用器物飲食諸類,皆東西南北互相兼用,此姑娘之稱亦南北相兼而無疑矣。”所以《紅樓夢》裡地點忽南忽北,年齡忽大忽小,時序忽先忽後等,都屬於“官制半今半古”,是曹雪芹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