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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侮辱人的方式有很多種

何不氣?

“該死的!該死的該死的!”

“jc是有什麼大病啊,閒得蛋疼跑出來幫那個死變態澄清!”

“焯!!!”

羅燕妮歇斯底里大叫。

就在此時。

“叮咚~叮咚叮咚!”

門鈴聲響起。

“誰啊?”

“來了!別按了馬上就來了!”

“催催催,催命呢草!”

羅燕妮氣沖沖前去開門。

“你sei啊?想幹啥!?”

看著門口的陌生男人,羅燕妮皺著眉頭,火氣十足地問道。

男人也不知道這女的發什麼神經。

當下臉色一沉道:“你是羅燕妮,身份證號xxx……沒錯吧?那就對了,我是來給你送傳票的。”

說著,拿出傳票遞給羅燕妮。

“啥玩意兒?傳票?”

羅燕妮頓時愣住了。

“不是,這怎麼回事兒啊?我啥也沒幹,憑什麼給我送傳票!?”

男人不耐煩地說道:“有人去法院告了你,法院排期開庭,當然要給你送傳票了。”

羅燕妮嚷嚷道:“誰啊!誰告我了!?有病不是?”

男人愈發不耐煩了:“具體的你回去自己看起訴狀副本,別這麼多問題,趕緊簽字。”

“我踏馬不籤!”

“愛籤不籤!”

男人隨手把裝有傳票和起訴狀副本的灰色檔案袋丟到羅燕妮腳下。

用手機拍了個照。

“傳票已經送達,你自己看著辦。”

說完轉身就走。

什麼玩意兒!

還不簽收?

能的你。

你以為,傳票這東西,是你不簽收就不生效的?

天真!

如果真像這樣,那很多被告都可以透過耍無賴來逃避法律審判了。

事實上,傳票有多種送達方式。

最簡單常見的是“直接送達”,也叫“交付送達”,就是當面送給受送達人,並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生效。

但有很多情況是不方便直接送達的,還可能會碰到拒絕簽收的奇葩,比如羅燕妮這種。

這時候就會採取其他送達方式。

比如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等。

反正不管你在哪個犄角旮旯,也不管你怎麼耍無賴,都能保證傳票送達,生效。

這次男人採用的就是“留置送達”。

簡單說來,就是把傳票放在被傳喚人的住處,拍照留證,即可視為送達,產生法律效力。

羅燕妮衝著男人的背影罵罵咧咧,直到男人進了電梯才停下。

一腳把檔案袋踢出門外,“砰”的一聲關上了門。

片刻後。

羅燕妮又開啟房門,撿起檔案袋,拿回去檢視。

這一看不要緊,當場就氣炸了。

原告人竟然是殺死她兒子的林北。

而訴訟請求,更是充滿了侮辱性質。

竟然要求她當面道歉,以及賠償1塊錢精神損失費。

“啊啊啊啊啊!”

“這個該死的!王八蛋!”

“殺我兒子,現在居然真的把我告上法庭,還想讓我道歉賠錢!”

“你不得好死,你一定不得好死!!!”

羅燕妮氣得哇哇直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