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的指揮”
“二、開庭時,當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聽人員必須關閉手提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
“三、審判庭內不得抽菸,不得亂扔垃圾”
“四、不得喧譁吵鬧,不得鼓掌叫囂”
“五、回答法庭問話時須起立”
“六、法警負責維護法庭秩序,如遇繞路那法庭秩序之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對於眼中擾亂法庭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旁聽人員不得錄影,不得隨意走動,不得發言提問,不得鼓掌喧譁”
法庭紀律並不算多,大部分都是一些正常人都應該明白的注意事項。
但還是每次開庭前都需要明確說明。
畢竟,物種多樣性是普遍存在的。
這個世界上,正常人佔大多數,但千萬別小瞧了某些奇葩。
尤其是能站在審判庭內,被告席上的,出現奇葩的機率更是大得離譜。
就連當庭頂撞法官,甚至辱罵法官挑釁法官的事情都能幹得出來
有些人的腦回路,你真的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維去揣度。
書記員宣讀了法庭紀律之後,依次核實到庭人員身份。
接著,
審判長再次敲響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天府市x區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啟盛租車公司相關人等敲詐勒索一案。”
“由我,趙天明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現在,正式開庭!”
“咚——”
接下來便是正式開庭了。
公訴人率先起立,宣讀起訴書。
這場庭審,就是針對敲詐勒索案的,並不涉及吳雲龍的其他三條罪名,因此起訴書裡也只包含了敲詐勒索的相關犯罪行為,適用法條以及量刑建議。
對於主犯首犯的吳雲龍,公訴人給出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五年。
啟盛租車公司的老闆寧啟盛,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其中,但他為這些行為大開綠燈,提供便利,並且拿了不少分紅,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四年。
其他人包括朱曉明在內的幾人,量刑建議從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不等。
即便是最輕的一個,也是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每個人還需要繳納金額不等的罰金。
量刑建議不可謂不嚴。
但也只能說他們是咎由自取。
幾個被告人顯然都是得到了各自辯護人的提醒,對起訴書內容沒有表達異議,並且都老老實實地認罪,請求寬大處理什麼的。
接下來,便進入法庭調查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