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則依舊是一臉無辜,“我真不懂你在說什麼,我只是給我阿姨送了四瓶名貴紅酒,結果被你爸媽給砸了,那你說,這二十幾萬呢,不能就這麼算了吧?我的損失,總得有人來負責吧?”
賴康聲音低沉道:“你這是故意栽贓陷害我爸媽!他們年紀大了,根本不懂紅酒,誰知道你這玩意兒那麼貴!”
林北笑了,“哦,照你這意思,紅酒要不貴,就能隨便砸?這是你們家的嗎?別人的東西,不管貴不貴,都不是你們能隨隨便便破壞的吧?”
賴康咬牙道:“你踏馬這分明就是你故意放到我們家的!”
“什麼你們家?”
林北滿臉的疑惑。
“這不是我阿姨家嗎?我阿姨買的房子啊。”
“對了,你們為什麼會在我阿姨的房子裡?你們跟我阿姨是親戚嗎?”
賴康:
這話接不上,是真的接不上。
這時賴達明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拍著大腿嚎了起來。
“哎呀!”
“活不下去啦!”
“現在的人怎麼都這麼壞,當著警察的面就敢碰瓷訛錢!”
“二十幾萬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來!”
簡春花同樣扯著嗓子乾嚎。
“天殺的!搶我們的房子,還訛錢碰瓷!”
“老天爺啊,你快睜開眼睛看一看吧,這種壞人怎麼不給他收走啊!”
看著好像挺冤枉挺委屈的。
但林北內心毫無波動,甚至還有點想笑。
這種低劣的賣慘,有個勾八用。
林北沒理會他們,直接看向警察沈成才說道:“警察同志,現在情況已經很明白了,我的名貴紅酒,就是被這兩個老人砸壞的,損失金額二十多萬,這已經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我要求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並且賠償我的損失!”
“對了,我不接受和解。”
“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沈成才說道:“現在的證據只能證明紅酒是他們兩個破壞的,但還無法說明這些被破壞的紅酒的價值,這個需要經過司法鑑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對財產損失的金額是有要求的。
只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能夠入刑。
而這個數額較大,指的是大於五千元!
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如果達到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那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所說的“數額巨大”,並沒有統一的規定,不同省份可能都不同。
比如在帝都,十萬元以上是數額巨大。
但是在龍城這邊,五萬元以上就是數額巨大了。
所以賴達明和簡春花的行為是否是故意毀壞財物罪,又適用什麼樣的量刑標準,還得看紅酒的實際價值。
這就得鑑定了。
不可能你說多少就多少。
林北點頭道:“沒問題警察同志,我同意鑑定。”
“好。”
沈成才跟所裡叫了支援,來將現場的紅酒全都收了回去,拿去做鑑定。
瓶子、快遞箱還有紅酒,都需要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