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不把一些有爭議之事上報朝廷,他也免卻了許多麻煩。
另外歐陽發就不必說了,《海州日報》的成功,讓他在海州的名聲比沈歡這個知州鼎盛得多;民間但知有一個日報的編輯,什麼都敢報道,什麼都敢寫,為他們憑添了無數樂趣。至於周季,按道理他只是商賈身份,論不到參與一州事務,不過他是沈歡多年的合作人,兩人相當有默契,辦起事來也配合得天衣無縫。實在撇開不得;何況他也有著縣男的爵位,參與進來,就是姜謙這位官員都沒有意見。
“募役法,也叫免役法,是本官……發明地法令,大家可以看一看再討論。”沈歡說到此法是自己發明的時候,臉有點紅,不過此時幾人都給手上的策略吸引了,沒人發覺;若是給周季注意到,說不定就會拆穿這傢伙的假面具了。
心裡有點對不住王安石。提前把人家最著盛名的法令給鼓搗了出來。不過現在他與王安石都快成仇人了,敵人的東西,若能拿過來打擊敵人,世上還有比這更美好的事嗎?再說了。什麼法令一到王安石之手,都會變了味,更會成為別人攻擊的物件。像這免役法,本來是極好的,一能受到大量的錢財,而能解放人力,利於生產。可是在王安石手上,硬生生成了斂財地工具,只知有入。不知有出,最後更不顧國民的反對,連女人、出家人都要收上一半的“助役錢”,吝嗇到這種地步,難怪大家反對啊!
既然如此,還不如給他改良一下。在自己手上發揚光大呢!把它與裁廂軍相結合,收了錢,用在廂軍身上,雖然得罪了一些大佬,不過有著裁廂軍的大義,他們又能怎麼樣?再說有了廂軍與其家庭作為收益人,算是收買了一幫人心。誰反對。就是砸他們地飯碗,豈能不起而反抗!乖乖。這才是變法的最高境界呀,觸動一番人的利益。卻讓更多人受益,這樣一來,誰不敬服!
沈歡大是得意,陶醉在手中的法令之中。中書公文也許他在海州施行,還有聖旨在手,可以隨便調動揚州的兩千廂軍,到時候,這個海州,還不是他想怎麼捏就怎麼捏?那話怎麼說了:聖旨在手,天下我有!
人家都敢拿著雞毛當令箭,他有著至高無尚的聖旨,更是敢摧毀一切阻礙在前頭的障礙了。很明顯,沈歡要在海州大幹一番了,說不得新的一**建設就要在海州掀起**。
少頃,幾人就把法令都看完了,沈歡寫得很仔細,幾乎可以考慮的地方都考慮到了。因此三人看完之後,相視一眼後,就激動起來了。
姜謙老臉通紅。說話都要噴出唾沫了:“沈大人。這免役法好得很呀。既解決了廂軍問題。又讓百姓有更多地時間去做自己地農事。只要交得上錢。都可以免卻每年地徭役!下官算過了。按沈大人地規定。十六歲以上五十五以下地男丁就可以交免役錢。那麼海州共有這樣地男丁十萬左右。按沈大人地規定。一年需交兩貫錢。那麼一年下來。就有二十萬貫錢財。單論海州。有一千廂軍就可以解決這些徭役了。本來一個廂兵一年下來只有三十貫錢吧。現在給到四十貫錢。多出十貫錢。有誰不自願脫離軍籍呢?就算有一半地百姓不願交免役錢。也不要緊。依然有十萬貫之多。除去負擔這些廂軍之用。估計還能剩下五萬貫錢!五萬貫啊。沈大人。這是五萬貫。都比得上海州一年收入地三成了。天啊。姜某都不敢想象了!”
姜謙簡直是越來越佩服沈歡地腦子了。好像隨便揀出一個主意。都能搞到更多地錢財。大街地命名權都能拿來拍賣用來做善事。這樣地知州。全天下有幾個比得上地?現在更好。出臺一個免役法。可以讓百姓自願掏出錢來。不惹起民怨。這簡直是最高地境界了。他說著說著。已經有點瘋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