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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抓起來了

王平幾個人被押到保衛科後,為了怕他們串供,就被分別關押了起來。

別懷疑!

在六十年代,有些大型工廠的保衛科,其實比外面的強力機關,還要更牛一些。

強力機關有的,保衛科差不多都有。

強力機關沒有的,保衛科未必沒有。

像審訊室、拘留室之類的,紅星軋鋼廠保衛科,更是樣樣俱全。

就是要老虎凳、辣椒水,如果需要的話,說不定也能給你弄出來。

王平幾個人,就算一人分一間拘留室,人家保衛科的拘留室,還有富餘的!

把幾人抓回來以後,黃幹事就派人,去找了保衛科長-陳強。

陳強聽到信兒,不敢怠慢,立刻就趕回了軋鋼廠。

剛剛建國才十來年的時間,在民間散溢了大量的槍支彈藥。

就連東城的黑市裡,也有專門販賣槍支彈藥的攤位。

而且還是常年穩定的那種。

可以說,在這個年代,普通人想擁有一把槍,真的太容易了。

非法的途徑,到黑市裡直接花錢買一把,就完了。

而合法的途徑,雖說有點難度,但只要你有個保衛科,或者是民兵、安防隊員之類的身份,就能開個介紹信,到強力機關,把持槍證給辦下來。

有了持槍證之後,你就能合法地擁有槍支了。

對於槍支的日常管理,各個地方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在管理相對鬆懈的鄉村,民兵們在訓練間隙把槍帶回家,根本不會有人說什麼。

村裡的一些獵戶,更是常年把槍,放在自己家裡。

而在像紅星軋鋼廠這樣的單位,對槍支的管理,就要相對嚴格一些。

像保衛科人員,只有執行特殊任務,需要配槍的時候,才會把槍發給你。

任務結束之後,就必須立刻把槍交回去。

而王平這樣的採購員,廠雖然不會給你開介紹信,讓你辦個槍證什麼的。

可如果採購員下鄉的地方,有一定危險的話,廠裡還是會給他們配一把槍,以做防身之用。

同樣的,下鄉回來之後,採購員也需要把槍第一時間交上去。

也就是說,在城裡面,像軋鋼廠這樣的單位,是嚴格控制職工把槍帶回家的。

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

很多人,就算沒有把槍第一時間交上去,甚至是在家裡放了好幾天,只要不被捅出來,廠裡其實也是睜一隻眼閉一眼的。

反正又沒出什麼事,你總不能因為一點兒小事,就把剛剛出差回來,為廠裡辛苦奔波了幾天的職工,給處分了吧!

真要這麼幹了,那以後,誰還給廠裡賣力辦事?

所以說

王平這件事說大,還真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要說小的話,也確實不是一件小事。

他這件事的關鍵點就在於

一是他這把槍不是廠裡配發的,搞不好,是王平自己在黑市淘換的。

再一個就是,他讓人舉報了。而且在眾目睽睽之下,當著那麼多人的面,被廠裡保衛科的人,給抓了一個現行。

陳強到了廠裡後,和黃幹事稍微瞭解了一下情況,就立刻意識到

王平的這件事,基本上就是鐵案了。

只要往強力機關一送,年的公家飯,他肯定是要吃的。

除非廠裡的領導,不顧忌影響,強行把他保下來。

想到這裡,他反倒不急著審王平了。

他先去關押幾個人的拘留室,轉了一遍。

結果,在第一個看到傻柱的時候,他的臉色就微微一變。

傻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