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說,你別做夢了,孩子我要定了,你我也不要。
我說,那咱們就法院見吧。
李偉說,行,那就法院見。
因為兩個孩子都不滿十歲,所以法院最終把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我。
李偉每個月給孩子一千塊錢的撫養費。
拿到判決書的那天,李偉說,房子是租的,歸你也沒用,我還是搬出去吧。
我說,不用,你搬出去兩個孩子怎麼辦?他們不能沒有爸爸。
李偉說,你放心,我不會不管他們的,我每天都會來看他們。
我看著他說,李偉,咱倆離婚不離家,行嗎?
我求你了,兩個孩子還小,他們不能沒有爸爸,也不能沒有家。
李偉愣了一下,然後說,行,離婚不離家,等過兩年,孩子們大了,再說吧。
就這樣,我跟李偉離婚了,但我們還是生活在一起。
李偉還是每天出去跑車,我每天接送兩個孩子上學,放學,看店。
只是,我們之間再也沒有了夫妻生活,他甚至都不願意多看我一眼。
我知道,他心裡已經有了別人。
可我不在乎,我覺得只要他不離開這個家,不離開兩個孩子,他愛誰誰。
我甚至想,也許哪一天,他就回心轉意了呢?
畢竟,我跟他是原配夫妻,還有兩個共同的孩子。
3
離婚後的第三個月,李偉帶那個女人回家了。
他說,她叫王莉,是他的初戀。
當初他們兩個人就是因為王莉的父母不同意,才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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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年,王莉一直都沒有結婚,她說她心裡一直都有他。
這次,他們偶然相遇,發現彼此心裡都還有對方,所以他們決定在一起。
他說這些話的時候,神情溫柔,眼裡有光。
那是我從來沒有見過的神情,也是我從來沒有見過的光。
我突然就明白了,為什麼他會出軌,為什麼會不要我了。
原來,不是因為他變了,而是因為他從來都沒有愛過我。
他愛的人,一直都是王莉。
我看著他們說,你們不用顧慮我,你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就當我不存在好了。
李偉說,對不起,田華,我知道這樣對你不公平,可是我真的愛她。
我說,你不用跟我說對不起,你沒有對不起我,是我們緣分盡了。
王莉說,田華,你放心,我不會破壞你的家庭的,等李偉掙夠錢了,我們就買房搬出去。
我說,不用,你們不用搬出去,這個房子本來就是租的,你們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李偉說,田華,謝謝你。
我說,不用謝,我是為了兩個孩子。
那天晚上,李偉沒有回屋睡覺。
我躺在床上,聽著隔壁傳來的聲音,心裡五味雜陳。
我不知道自己這樣做,到底值不值得。
但我知道,我不能沒有兩個孩子,我不能讓他們成為單親家庭的孩子。
所以,我只能忍。
只要李偉願意回家,願意讓孩子們感受到父愛,我願意忍下所有。
4
從那以後,李偉經常帶王莉回家。
他們會在家裡做飯,看電視,甚至有時候會一起送兩個孩子上學,放學。
每次看到他們三個人走在一起,有說有笑的,我都會覺得自己很多餘。
可即便如此,我也沒有想過要放棄這個家,放棄兩個孩子。
我覺得,只要我不放棄,總有一天,李偉會回心轉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