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一些有才能的人脫離家族,甚至最後毀滅家族的橋段……
然而,有些情況出現,卻又不得不進行一定的敲打,這就是矛盾所在了,所謂屁股決定腦袋,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立場,也會有不同的想法……
比如官兵剿賊,如果官兵覺得一個村落有可疑之處,那麼自然就帶兵圍剿了,即使錯殺了,也遠比放過好,而如果這個村落真的是無辜的,那麼對於這個村落的人來說,這就是典型的官逼民反……
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總是存在矛盾的,而且這種矛盾幾乎是不可調和的,就像是普通人坐了一個冤獄,對於政府來說,不過只是一個小小的失誤而已,但是對於當事人來說,卻是難以磨滅的傷痛,甚至可能還有一些關於肥皂的悲劇發生……
從民眾的立場來說,自然是希望能夠將相關的當事警察法官等等全部停職甚至開除坐牢,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因為現代的司法精神下,本來就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在這樣的制度下,還出現冤假錯案,對於法官和相關的人員來說,必定是犯下了嚴重的錯誤,甚至說是犯罪都不為過!
然而,在政府的角度來說,冤案也不過只是一個小小的過失而已,實在是沒有理由因為這樣的過失去懲罰相關的人員,不然的話,政府相關的人員又怎麼去辦案,豈不是要人心惶惶?
這一點,就像是警察刑訊嫌疑人一樣,對於普通民眾,警察刑訊嫌疑人的行為,實際上是非常非常非常惡劣的執法犯法的行為,就算是槍斃都不過分,道理很簡單,因為警方本身就掌控了極端的暴力,如果反抗警察就是襲警,就是重罪,而在這樣的情況下,警方如果還非法進行一些不合理的審訊,那麼就是罪大惡極……
然而,在警方看起來,這種之前實際上只不過是一種變通而已,他們是沒有這方面的覺悟的,尤其是在對於一些已經認知其犯罪行為的嫌疑人身上,更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任何一個公安局的領導,都不可能因為這樣的事情去懲罰一個警察,道理很簡單,警察本身就是和罪惡抗衡的職業,尤其是刑警,更是時刻處在危險之中,而有部分的罪犯,實際上都是非常兇殘的人物。適當的使用一些合理的手段,在警方看起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總不能讓警察又流血又流淚……
這就是立場上的不同了!
實際上,單純從各自立場的角度來說,雙方的行為實際上都沒有什麼錯誤……
民眾希望的是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不會得到不公正的對待,而警方則是希望能夠最大限度的掃清罪案,兩者可以說都是為了社會進步在努力,但是雙方的訴求卻是截然不同的。而雙方的矛盾也就在於此,在大多數的時候,政府總是會偏向政府而不是民眾,這樣就很容易積累民怨……
這種對立的立場,實際上雙方都沒有錯誤,只是身處在不同秩序之下不同的反應而已……
平民追求的是公平,而當權者追求的是特權,如此而已!
其實,在任何一個時代背景下,當權者都會比平民更加具有社會優勢。也會享受更多的特權,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無論是冷兵器時代,還是熱兵器時代,只要沒有那種足以打破規則的強者出現,那麼掌控者和被掌控者之間的關係就永遠都是非常穩定的,除非掌控者做出天怒人怨的事情來,不然一般是不會有被掌控者選擇脫離掌控的……
然而,晴天很清楚。在覺醒者的時代來臨這種,這種現狀必定會被改變!
這是晴天完全可以想象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