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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5部分

僅僅幾百幾千的賭局,是不足以引發他們的貪婪本能的,對於他們來說。這種等級的賭局,本身就是一種遊戲而已,怎麼玩都是隨心所欲的,無論是哪一種抉擇,都是在理智的支配之下,甚至連理智都不需要去參與這樣的選擇,在這樣的心態之下,絕大多數的這一類人,都會選擇再賭上一把,因為對於他們來說。輸了也好,贏了也好。都不是什麼傷筋動骨的事情……

在這種對於自己無關的選擇之下,絕大多數人都會更加傾向於選擇一些比較大膽做大,這也就是所謂的看熱鬧不怕事情大……

就像是如果法院在一個犯人定罪之後,在網站上公開投票,看民眾意願,決定是判的輕了還是判的重了,恐怕絕大多數的民眾都會在覺得法院的判決是判輕了,希望能夠加刑,如果是一些諸如強姦犯又或者是人口販子之類的犯罪者,估計很多人都會毫不猶豫在刑罰一欄上添上死刑又或者是無期……

說到底,無非就是看熱鬧不嫌事情大而已……

當然,事實上,這兩種人被判死刑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也並不算是過分就是了,畢竟這種案件就算是本身沒有被報道出來,就已經算是比較惡性的案件了,如果被新聞大肆報道出來,那麼其實對於社會和諧的影響往往是非常巨大的,如果不重判,很容易造成社會上同類犯罪案件的滋生……

一個案件,不被報道出來,那麼實際上造成的社會影響力,往往是非常非常有限,要說危害的話,最多也就是對於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屬造成的危害……

但是,如果一個案件被報道出來了,那麼造成的社會影響力往往就會變得巨大,對於社會的危害也就會變得有很大的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犯罪者被輕判,那麼就會造成對於整個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造成更大的二次傷害,甚至會導致一部分原本沒有犯罪想法的人,誤入歧途之中……

也就是因為如此,絕大多數的案件一旦被報道出來的,想要真正的公正執法就會變得非常困難了,因為到了那個時候,民眾的意志就會或多或少的影響到執法者的判斷,從而被迫的加重一部分對於犯罪者的懲罰來平息民眾的憤怒……

說到底,這也就是法律和道德之間的矛盾,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新聞工作者播出新聞,似乎是一種揭露黑暗的正義行為,但是這種正義行為本身,卻也不可避免的帶有對於社會和諧和穩定的破壞……

當然,這並不是說新聞媒體的做法是不對的,事實上新聞媒體的做法本身是沒有問題的,問題是,很多的新聞媒體總是喜歡弄一些虎頭蛇尾的事情出來,一件惡性案件報道出來之後,往往就沒有下文了,這樣往往很容易讓民眾無法真正的念頭通達,而如果想要讓民眾念頭通達,那麼就必須要將事情的前因後果都徹底交代清楚,尤其是犯罪者最後的結果,更是重中之重,只有將這一點清楚的報道出來,才能夠給民眾一個交代,才算是圓滿的完成了一次新聞的報道……

其實,新聞報道本身,就是一種揭開瘡疤的過程……

揭開瘡疤的過程或許很疼痛,但是如果不這樣去做,最後只會讓這個瘡疤發炎感染,然後變得更大,更加醜陋,到了那個時候,如果還想要去處理好這個瘡疤,恐怕需要付出的代價和承受的痛苦,就要大得多了!

很多的新聞媒體之所以被人詬病,原因就是因為,他們總是在揭開一個事件的瘡疤之後就完全不管了,以至於反而向社會傳遞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