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距離這麼近,那樣的一雙美目,就這樣一瞬不瞬的看著你,你想想,那誘惑力。 嘖嘖…… 就算是吳迪想放狠話,看到這樣的眼神也放不出來了,而次方呢,對於男人的這種心理變化當然也是很清楚的。 特別會分辨。 看到吳迪也很誠懇,於是,她終於開口了。 “其實,這件事真的和我沒關係,真的不是我做的,我要是想炒緋聞,合適的人選還多得是,幹什麼非要招惹你?” “再說了,別的我不敢保證,但是我這個人,還是基本可以做到言出必行的,我既然說了,我會把那天的事情儘量抹平,那我就會做到,這一次,我真的不知道是誰在背後搗鬼,又把這件事翻上來了。” “你也不知道誰是幕後黑手?”吳迪的眉頭皺的很緊。 次方說的也沒錯,相比他吳迪,她確實有更合適的炒作緋聞的物件,那些都是她的老朋友,關係鐵的很,互動起來,一唱一和的,炒作的效果當然比吳迪這裡強一百倍。 所以,這確實應該不是次方主動散佈的訊息,但是,她居然說她對始作俑者毫不知情,這就有點言不由衷了。 次方認真的點了點頭:“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我已經認真的想了好幾天了,真的找不出個頭緒來,也不知道是誰那麼缺德,竟然這樣害我。” “是誰啊!” “這麼恨我,多大的仇?” “你真的想不起來?最近你有沒有得罪什麼人?特別想要踩你一腳的?” 吳迪還是不死心,又給了她一些啟發。 次方啊次方,你稍微有點用,可不可以? 難道,就真的什麼訊息都提供不了嗎?不至於吧!裝的吧! 然而,次方的表態很堅決,不知道,真的想不出。 你以為,這麼多天了,她就是烏龜屬性,把頭埋在殼子裡,就什麼也不管了嗎? 當然不可能了。 她難道不知道,這件事被吳迪知道,他會找她算賬嗎?雖然娛樂圈緋聞炒作並不少見,大家也都沒有那麼在意。 但是,這一次不一樣。 人家吳迪已經明確表示過了,這一則訊息不能在網路上出現,上一次,她已經犯過錯,本來說好了不會讓任何人知道他們單獨見過面的,而且,那次見面也是因為她想要刁難他,故意搞的。 要是能找一個更好的,更隱秘的地方,是絕對不會被狗仔拍到的,結果呢,不但是被拍了,還被登到了網站上。 這件事,有一次就足夠讓吳迪惱火的了,幸虧那個時候,次方及時出手,也算是沒有鬧起太大的風波。 可是,這一次就不同了。 這一次,所謂的爆料人的行為更加詭秘,更加不易被人察覺。 他是以民間路人爆料的方式,把這一則訊息翻出來的,如果是正規媒體的反覆咀嚼,那樣的話,次方還有可能找到一些線索。 畢竟如果是以那樣的方式出新聞的話,就叫做通稿式,就是某個藝人的工作室或者是商務人員,寫了一些有利於該藝人的稿件,並且把它一次性的傳送到各大媒體,而各大媒體呢,當然不會無緣無故的刊登這些新聞,那是要收錢的。 既然收了錢,那就要辦事,懶惰一些的,就會原封不動的使用甲方提供的稿件。 而有的呢,就是還稍微有點追求,會把稿件稍微改動一下,使他更加符合該網站的一貫語言特色,然後,換湯不換藥的發上去。 那麼,透過這些媒體以及通稿語言的特色,就可以比較容易的找出到底是哪一家在搗鬼。 可是,他們非常雞賊的採用了路邊訊息的形式來散佈訊息,你是很難抓到他們的把柄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針對人們的獵奇心理來說,這種路邊社的方式是最容易被大眾認可的。 大眾最喜歡看到各種神乎其神的事情,尤其是那些坊間的小道訊息,就更是受人青睞。 現在大家也沒那麼好騙了,他們也知道,那些在各大媒體上鋪天蓋地出現的新聞,往往就是通稿,是明星本人發出去宣傳自己的。 那種東西當然是只說好的,不說壞的,一點真實性都沒有的。 但是呢,路人的爆料真實性就很高了,至少,在社會大眾的眼裡,他們是這樣認為的。 畢竟,路人爆料也不求名不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