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問題非常嚴重。開什麼玩笑。這可是一起槍殺案。而且可能是職業殺手做地。這就意味著事情非常地複雜。
水很深。可我不知道肖濛到底知道些什麼。
我也不想知道。我只是很奇怪。肖濛出了那樣驚天動地地一聲尖叫。為什麼樓上樓下地居民都沒有什麼反應呢?或者說他們也像我一樣。遇到什麼事情地時候不但沒有好奇心。反而比平常更加謹慎小心地躲起來。一時之間。我覺得他們好有親切感。
肖濛竟然把門撞開了。準確地說。她是用腳把門踢開地。她一腳踢在門鎖附近地位置上。門開了。她地高跟鞋斷了。她地腳也崴了。她似乎也沒工夫在意我地袖手旁觀。踮著腳就走了進去。
我想剋制自己的好奇心,可是門就在面前,裡面的情況一覽無餘。
宋旭東正坐在搖椅上,背對窗戶面對電視,電視開著,除了地上很大的一灘血之外,這屋子裡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要不是我們正好到這裡來的話,也許宋旭東就這麼死了一直到臭,都不太會有人注意。特別是出於他這些鄰居的表現。
我也不由自主的走了進去,我看見宋旭東腦袋靠在搖椅上,眼睛還睜得大大的,看上去十分的嚇人。他的前額並沒有子彈穿出來,這不太符合常理,但也並非沒有可能,軍方也有這樣的裝備,子彈在設計上或者經過改裝不講究穿透性,而側重於在體內翻滾。那也意味著他的腦袋裡面已經被絞碎了,救活絕對已經不可能。
我看著宋旭東死不瞑目的樣子,心理面虛,腳在軟,我趕緊雙手合十,對他說:“有怪莫怪啊,這不管我的事,你要找就去找你的仇家。我幫你報警好了。”我給市局總部打了電話,重案組的同事很快就會趕來。
這期間我應該做的事情就是看守現場,避免人為的破壞。不過因為根本就沒有什麼人來看熱鬧,這個問題倒也不是什麼問題。唯一的問題是肖濛。她似乎是花了一番功夫才克服了心裡的恐懼,走過宋旭東的面前,蹲下身去沙下面找她的錄音筆。宋旭東的血差不多漫到了沙邊上,她費力的不讓自己的鞋底沾上血。
但是,她很快就吃驚的看了我一下,說:“沒有了。”
毫無疑問,是她的錄音筆沒有了。她繞到沙的另一頭,趴下去看了一下,似乎沒有更多的現。
“怎麼會不見了呢?”肖濛感到非常奇怪。
我說:“有可能宋老先生現你那個東西,把它扔出去了。”
不是沒有這種可能,有可能宋旭東打掃衛生的時候一拖把就把那東西拖出來了,或者別的什麼偶然的因素讓他現了。但是肖濛還是不肯相信的說:“不會的,一定不會的。你幫我找找吧。”
開什麼玩笑啊,找?怎麼幫你找?我們破門而入已經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如果再在別人的屋子裡翻箱倒櫃的找東西,那就更麻煩了。肖濛不甘心,但是她也不是法盲,她不敢隨便亂動什麼東西,只是抱著一種僥倖心理企圖用眼睛直接找出她的錄音筆來。其實我覺得她放錄音筆這件事本身就值得商榷,宋旭東既然是一個人住,除非他有自言自語的習慣,不然的話,肖濛又能指望錄到什麼呢?
肖濛在屋子裡走來走去的,又不敢翻東西,就顯得有些煩躁。以至於她完全忘了屋子裡還有一個死人。可是我不像她這樣,我覺得和一個死不瞑目的屍體待在一間屋子裡實在太恐怖了。是的,我就這麼膽小,可這有錯嗎?
………【第二十八章 你們把我當成什麼了】………
大約一個小時以後,重案組的同事才姍姍來遲。一個小時裡面對一個死不瞑目的屍體對我來說是一場接近極限的考驗,我無數次想扔掉肖濛一個人跑掉,以兌現原來我對她說過的話。之所以沒有逃,是因為我知道逃走之後的麻煩出我的能力承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