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有沒有為這個間諜做過什麼協助?”
“長官,實不相瞞,我接手這個飯店才一年多,這個間諜我接手時,他就在這裡了。”
喬有志可不管這個,他來也不是講道理的,目的明確,就是把飯店奪過來,當他的第一份產業。
“金老闆,看你也是一個老實人,這樣吧,這件事我們也不想過度追究,但是,這家飯店是要沒收的,從今天起,飯店的全部收入你可以帶走,今天以後,就不屬於你了。”
喬有志第一次幹這種事,並沒有什麼違和感。
金秋民眼珠子差點掉出來,明搶啊!還想做最後的掙扎:“長官,這是審判的結果嗎?”
喬有志也覺得意外,這小子還懂法律,便問:“金老闆,您開飯店之前,做過律師嗎?”
金秋民也糊塗了,說出實話:“之前做過律師,學過法律。”
“在哪裡學的法律?”
“糟道田大學。”
說完後悔:“我怎麼說出這個來了,這不是往坑裡跳。”
然而話已出口,後悔不及。
喬有志笑的哈喇子都出來了。
“金老闆在倭國學習,然後倭國間諜在你的飯店工作,嗯,這個掩護非常隱秘。”
金秋民知道,再不交出飯店,腦袋就得給他,思想一瞬間通了:“長官,飯店我交給您了。”
喬有志搖頭。
金秋民真害怕:飯店不要要腦袋。
喬有志指著安永熙:“這位先生將暫時領導飯店,你的飯店不是給米軍,也不是給米國人,而是給你們寒國人,它還是你們寒國人的資產。”
楊永江斜眼瞅著喬有志,這小子,還真是既當又立。
金秋民望著安永熙,嘆了口氣,交給他跟交給米國人有什麼區別,站起來,兩條腿彷彿千斤重,走到門口,讓服務員拿來紙筆,坐在餐桌上,起草合同。
不愧是專業的法律人士,合同起草的水平很高。
安永熙激動的寫下自己名字,金秋民也簽了字,按上手印。
喬有志望著這份合同,誇讚金秋民:“您應該繼續做律師啊?”
“兵荒馬亂的,哪有打官司的,再說了,我以前給倭國人當差,好多部門不准我參與律法工作。”
說到這,金秋民流出眼淚:“長官,飯店我不要了,您能幫我個忙嗎?”
“什麼忙?”
“您能給我開一張去倭國的證明嗎?”
“你想去倭國?”
“飯店也沒了,我在半島沒有立足之地,倭國還有一些故交,也許還能混碗飯吃,其實在半島也好,倭國也好,都是為你們服務。”
喬有志有點意外:“在你們國家,不是與倭國人走的越近越吃香嗎?”
“哎,大部分是那樣,我是那個意外,當今的法務部長官,曾經是我的下屬,當年我得罪過他。”
喬有志心說:你小子去倭國,也不是混口飯那麼簡單,既然你想去,我肯定安排啊。
想到這對金秋民說:“你準備吧,明天來這,如果我不在,讓安永熙給我打電話,我幫你。”
“謝謝長官。”金秋民虔誠的道謝,隨後退出房間。
包廂裡的四個人彈冠相慶。
“恭喜啊安老闆。”
“長官,我就是為你們服務的。”安永熙還沒飄到忘乎所以的地步。
喬有志指著楊永江:“你部隊裡有沒有會做飯的,讓他來當廚師,做點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