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一淚如雨下,用纏著繃帶的手去擦眼睛,眼淚卻越滾越多。
“別跟著我了。跟著我幹什麼啊?自己好好的,不行嗎?”譚芳道,“找個人成親,生娃,別人行你有什麼不行?人太貪心了,是要短命的,你瞧我們這些人,從前還是人,現在都是泥土,都是墳了!”
“你現在要怎麼辦?”
“我嗎?兄弟們就這麼死了,我總得做些事情。”
“要幹嘛?”
“找到仇人,以命抵命!”他仰頭把自己杯裡的茶喝乾:“那天你說要見面,我若不來,你肯定不甘心。剛說的話,沒一句誑你,但你信或不信,我也不在意,我要走了,丫頭你以後好自為之,別作傻瓜!”
他又把一個後背轉給她看,抬腳要走,南一騰地站起來:“等會兒別走。”
他沒回頭:“說吧。”
“我等。。。。。。”
“別等。”她話音沒落他便說道,“你對我好,我心裡都知道。這條命不知道還能留到什麼時候。可是要是我活著,你就來這裡找我,要我做什麼都行,只要你一句話,命反正也不是我的了,能報給兄弟們就報給兄弟們,能還給你,我就把它還給你。。。。。。”
譚芳說完走了。南一留在座位上,覺得從脖子到耳朵都發麻。腦袋裡面彷彿又見到小鳳,麻花辮子,身體圓實,罩著件小花襖,跟南一交涉,嘴上從來不讓分,美麗又厲害,但這女孩現在已經沒了,身體腐爛在泥土裡面,只剩下頭髮。她有多大?除了“小鳳”,她可還有個大名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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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此又想到譚芳,他們每次見面她都不知道他下次的死活,因此每一次都像拾到便宜。可如今與以往又不相同了。以往譚芳自己也要活命,如今他窮途末路,已將生存置之度外,為了報仇心甘情願,一心赴死!像書裡面那些一心要成就傳奇的俠客,有一種宿命的悲情與豪邁。
南一看著自己纏著繃帶的雙手,越來越灰心:這是一雙普通人的手,受傷了會疼會怕它感染引起更大的麻煩,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要安全第一,於是平庸沉悶。她痛苦地發現如今的自己是多麼地以這種安全和平庸為恥,卻毫無能力擺脫。這種對於自己的恥辱感與無力感讓她煩躁無比,心像被兩側烈火反覆煎熬。她討厭身邊的所有人,看到他們彷彿就看到鏡子裡的自己:父母姐姐,還有明月。她對他們橫眉冷對,大呼小叫,像一隻不能出走的卻發瘋了的小貓。
第六十五章
話說這天晚上,煩躁的南一正在自己房間裡面用嘴巴翻書頁,傭人敲門進來:“二小姐,紹琪少爺來了。說想要見見您。”南一心想,這人好久不出現了,忽然來找她,不知道什麼名堂,便慢慢悠悠地穿上袍子,掬著手出來見紹琪。
紹琪正在劉先生的書房裡喝茶吃點心,倆人一照面,都有點奇怪:紹琪不知道南一手傷的狀況,南一呢,只見紹琪造得又黑又瘦,活像變了一個人,他身上還穿著原來的襯衫褲子,可空空蕩蕩的,像別人的衣服掛在身上一樣。可是人卻嬉皮笑臉,眼珠亂動,精神頭兒好極了。
“你怎麼了?”南一問道,“你這段時間去哪裡了?”
紹琪把最後一塊點心放在嘴巴里:“怎麼你去找我了?”
南一道:“沒有啊。你來我才想起來有你這麼號人。”
她的搶白,紹琪該聽不到的時候一律聽不到:“我忙大活兒去了。我問你點事兒,你給我老實答覆。”
“啥事兒?”
“你在報館究竟是幹啥的?我說具體工作。”
“文字工作啊。”南一道。
“說實話。”
“校對稿子。”她有點沒面子,三四年了,就在這職位上一動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