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都存於軍府武庫之中。一旦戰時,則可徵召協防或者出戰。
因為被為民兵,因此他們得到了一個優待,沒有被髮賣,而是成為洮州的官奴,他們的家眷也是官奴隸。
張超允許他們平時一起生活,也給他們的工作設定了報酬,如果立了軍功,還能夠放免。一免為番戶,二免為雜戶,三免為良人。
從官奴隸到良人,經過三次放免就能為良人了。這些冶利民兵,只要表現的好,也還能為他們的家人放免贖身。
張超給了這些人目標和希望,乾的好將來能得自由。就算現在是官奴婢,張超也沒有讓他們過慘無人道的生活,他們受洮州官府的管轄,修路築城耕地等等,分成不同的工作。他們的家眷也有安排工作,他們努力幹活,一樣能有溫飽。
甚至他們做為民兵,還有機會上戰場,有機會立功得賞,為自己和家人換取自由。
洮州府兵的數量沒變,但實際軍力卻增強了許多,不僅有這三個吐谷渾民兵軍。另外每縣也都有一支鄉兵,閒時也要接受訓練,甚至這些選中為鄉兵的百姓,平時也有資格佩帶弓刀的。
只要有警,洮州現在總共良賤十五萬人口,能夠動員起碼三萬人來,這是個相當恐怖的數字。尤其這還不僅僅是徵召民壯,這些人是要訓練,並且有一定的裝備的。
各縣鄉的鄉兵,都分別隸屬於各個弓箭社、大刀隊、長槍會,各有側重專長,讓他們一旦集合起來,不但能成為優秀的預備隊,甚至也能成為府兵的補充兵源。
以洮州現在的實力,打冶力部確實沒壓力,甚至都能吞掉他們。
不過朝廷已經和吐谷渾簽了盟約,皇帝也下旨給過張超,讓他收兵罷戰。各種情況之下,弄個租界,其實是個最好的選擇。
“收拾一下,明日啟程回臨潭,離過年也只不到半月了,我還得抓緊一些,要不然就趕不上朝集了!”(未完待續。)
第380章 帶兵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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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已經是臘月中旬,張超身為定西都護、洮州都督、刺史這樣的封疆大吏,按朝廷制度,每年的年底是得進京朝集的。
每年的年底,天下各州都要派出代表入京朝集,是為朝集使。朝集使一般是都督、刺史及上佐。
都督和刺史最低也是四品,高者為三品。州上佐指的是長史和司馬,這也是五品官職。每州在京城還有專供朝集使們居住的州邸,相當於駐京辦。
朝集使做為地方代表,一般規定是每年的十月二十五日前就要抵達京城。不過如今還是開國之初,地方事務多,尤其是邊關之地,還有很重的軍事任務。因此張超這個都護兼都督再兼刺史,只要在年前趕到京城就行。
朝集使上京,任務有三個。
一是參加朝廷對地方官員的考核,並參加一年一度的正旦大朝會,並向皇帝貢獻方物。這個制度,很有點兩會的架式,每年年底,天下各地的重要官員們雲集入京。這也是中央對地方的一種控制手段,不但吏部會親自考核各州的朝集使,連皇帝也一般都會親自面見這些地方大吏,詢問一些地方情況。
同時,朝集使還有一個責任,那就是進貢方物。一般各地官吏進京進獻方物的同時,也會押送一些錢糧入京。
朝集使們在京,除了去吏部等衙門接受考核後,就是等候皇帝接見,然後十天上一次朝,等正旦大朝會結束之後,便又陸續要返回地方。
朝集使在京的時候,也是可以上上奏章,發表些朝政議見的。
每年元旦,天下三百多州的都督、刺史、上佐們,齊齊參加大朝會,向皇帝朝賀,並進貢四方貢物,這種君臨天下,四方來朝的威儀,讓皇帝和朝廷對於地方控制力極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