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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過去那樣,可以作為固定的符號和符號系統來被看待。一切都在變,都在路上,他們自身具備了前所未有的複雜性。所以,我從不相信闖入北京只是慾望在作祟,哪怕他僅為淘金而來;我也不相信鎩羽而歸僅是因為失敗,哪怕他離開時破帽子已經遮不住了半張臉。那麼,到底他們和北京之間達成了什麼樣的契約?我就是我想知道的,是人與城的秘密,也是人與城之間的張力,它推動小說沿著自己的道路往前走。

徐則臣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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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1)

小峰在藍旗營的一家飯館裡等我,透過霧氣濛濛的玻璃我看見他坐在窗戶邊上脖子亂轉,可能等急了。飯館裡暖氣很足,進了門我有點鼻塞,空氣突然就變粘稠了。外面可是很冷,我把風衣搭到椅背上,拿餐巾紙擦了擦玻璃,馬路上的行人努力把脖子往鎖骨裡頓。兩重天啊,我跟小峰說,我那小屋裡暖氣打死也上不去,害得我不停地跺腳,棉脫鞋都跺壞了。

“那還每週請我吃飯,”小峰說,“都窮成這樣了。”

“一頓飯還是請得起的,你哥沒到那份兒上。”我對走過來的服務員先伸一個指頭,再伸兩個指頭。服務員明白,一個指頭是一個大份芷江鴨,兩個指頭是兩瓶啤酒和兩碗米飯。臉早混熟了,我和小峰在這裡吃了一年,基本上每週一次。這家館子裡的芷江鴨做得地道,一年了我們倆都沒吃厭。

“最後一次,這是。”吃完了小峰抹抹嘴,“弄得我每到週末就想著這事。吃飯吃飯,跟盡義務似的。”

“啥意思?”

“沒必要老請我吃飯。”

這小子,我請客還成他負擔了。他是我弟弟,我姑媽的兒子,現在清華念大二,80後,挺懂事的孩子偶爾也會說昏話,我不能跟他計較。咱們是好哥倆。

“我是說,既花錢又耽誤你的事。我知道你忙。”

我一下子沒回過神來。我明白這小子沒說出的意思是,每個週末都雷打不動地下館子,他要為這頓飯不得不重新規劃週末,其實也挺耽誤他的事的。可是,我別的也做不了什麼啊。姑父進去的時候跟我說,小峰就交給你了。姑媽也說,在北京,小峰就你一個親人了。當時聽得我鼻子發酸。什麼忙都幫不上的時候,只能請吃飯。現在我不吭聲,點上根菸。

“我想去看看我爸,”小峰說。

“沒什麼好看的。”

“我看看自己的爹也不行?”

“在裡面挺好的,吃穿不愁,”我說。這也是姑父對我說的。兩年多了,每次我去那裡他都這麼說。我好像應該相信他在裡面過得不錯,人明顯胖了。當然我也不是經常去看他,沒時間,跑一趟大老遠的。沒空你就別來了,常替我看看小峰就行。姑父語重心長,簡直像託孤。他再兩年就能出來了。我跟小峰說,“再忍忍,等出來了,你可以一天到晚盯著看。”

“哥,帶我去,就一次。”他伸直右手食指對我隆重地許諾。就一次。

一次也不行。姑父說了,不能讓小峰去,耽誤他念書;還有,讓同學和學校知道,影響小峰前途,找工作都是個汙點。有個蹲班房的爹總歸不是件臉上有光的事。

這個理由小峰十分地看不上。什麼年代了,個人資訊裡又不要寫家庭成分;老子是老子,兒子是兒子。我說是這麼個理,但理是理事歸事,天橋底下那個縮脖子的你看見沒?就那個,穿灰棉襖的,對,向行人打手勢的那個。

“我爸就那樣?”

“差不多吧。不過你爸長得帥,收拾得光鮮利索,所以求人的時候也經常像在下命令。”

姑父是個辦假證的,被警察逮了個正著,人贓俱獲,而且場面還不太好看。那時候他剛跟一個叫路玉離的女人從床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