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點,學校的球場又一次熱鬧起來。
這天下午,有三場比賽同時進行。
一三班和一五班所在的場地,就在北面最靠學校圍牆的球場。
兩個班級的同學們,早早就來到了場地周圍。
今天的丁倩然,又是一身運動裝。
她大喇喇地拍拍林風肩膀,說道:“今天好好打啊,可不要辜負了這雙勒布朗14代啊。”
其他球員本來還沒注意,聽到丁倩然的話,他們紛紛低頭看向林風腳下的鞋。
大家都是喜歡籃球的,也都對球鞋很熱衷。當他們看到林風腳上那雙紅色主打,白色為底的球鞋時,一個個頓時目光火熱。
“我去,勒布朗14代啊!”
“前一段時間聽說詹姆斯的球鞋出到14代了,我早就想入手了。可是這價格是真心貴啊,1599,根本買不起。”
“我也是,雖然手頭還有點錢,但是如果買了這雙鞋,那我這一學期都得吃土了。”
“林風,你小子整日裡跟我們裝窮,這一出手就是14代,土豪,我們做盆友吧。”
林風看了一眼丁倩然,說道:“別廢話了,這也是我借錢買的。肉疼了好一陣呢。”
丁倩然也不可能說林風用的是她的錢買的,她只是鼓勵道:“既然穿了這麼好的球鞋,就得對得起它。不說像詹姆斯一樣了,至少今天得帶我們班贏下這場比賽吧。”
林風一拍胸口,說道:“那是自然,也該是展示這兩天我的特訓成果的時候了。”
正在眾人說著話的時候,一個女聲突然在背後響起:“我是校園廣播的記者,請問我可以對你們班做賽前採訪嗎?”
那五名球員回過頭時,頓時眼前一亮。
只見這個女生太漂亮,給人一種驚豔的感覺。但是卻美得並不張揚,而是讓人覺得很舒服。
美眉的一雙眉毛頓時豎了起來,說話都有點結巴:“王……王詩影。”
大吹、小丁丁和朝陽群眾也是同樣的表情:“真……真是王詩影。”
高一十班的班花,也是公認的校花王詩影,誰不認識?
只是他們以前一直是在遠處看到,今天突然在這麼近距離看到,簡直美得不像話。
和丁倩然比起來,她的美是完全不同的型別。
丁倩然是帶著青春活力的那種美,而王詩影則是一種很沉靜的美。
林風也覺得心頭微微一動,她的美,動人心絃。
但是也僅此而已,對於現在的林風,沒有什麼比籃球更重要。
王詩影見這幾個男生都愣住了,臉上不禁掠過一抹緋紅,又問道:“可以嗎?”
一向什麼事都爭著搶著的那四個男生,此時竟然沒有一個人說話。在王詩影面前,這四個一向厚顏無恥的傢伙,竟然靦腆得像淑女。
只有林風,一邊將鞋帶繫緊,一邊低頭說道:“不可以。”
拒絕得仍然是那麼幹脆。
“為什麼?”
王詩影顯然也不太會與人溝通,也不怎麼會採訪。
林風將另一隻鞋帶繫緊,說道:“我們不想被任何人干擾比賽。”
丁倩然跟他說過nba球星詹姆斯的事,詹姆斯每一年在季後賽期間,都會關閉所有的社交媒體,不上網,不看任何報道之類的。就是為了不被其他瑣事幹擾。
林風現在一心只想著籃球和這場球賽,也不想被其他任何事情干擾。
王詩影被拒絕得這麼幹脆,一時愣在了那裡,眼裡帶著些委屈。楚楚可憐的樣子,任誰看了都會覺得心疼。
這時候,旁邊正忙著指揮女生們打水放毛巾的丁倩然一回頭,看到了王詩影,頓時驚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