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下,這個女人的神情已經有些恍惚,此刻受到驚擾,神經質一般地“啊”地尖叫了一聲。
“你看看這個女人。”袁志邦衝郭美然撇了撇嘴,“她原本只是這家飯店的服務員。可她憑著自己年輕,有幾分姿色,就勾引了飯店的老闆,使那個不爭氣的男人拋妻棄子,投入了她的懷抱。而她則從服務員搖身變成了女老闆。”
羅飛看向郭美然,眼中閃過一絲鄙夷的神色。而後者聽對方講起了自己不光彩的往事,顯得既害怕又迷茫。
袁志邦的話還沒有說完:“如果僅僅是這樣也就算了。她嫉恨男人的前妻在離婚時分走了一半的財產,於是每天打電話、發簡訊,使出種種手段騷擾對方,說一些下流不堪的話語,她甚至故意將自己和那個男人在床上的行為講給對方聽。可憐的女人不堪侮辱,因神經衰弱得了抑鬱症,最終服藥自殺了。”
羅飛瞪著眼睛,目光中的鄙夷變成了憤怒。
“你也很生氣,對嗎?”袁志邦捕捉到了羅飛的情緒,“可是對於這樣的人,法律卻沒有辦法懲罰她。她做盡了惡事,卻仍然逍遙自在,享受著本該屬於被害人的寵愛,揮霍著本該屬於被害人的產業。在這個時候,面對這樣的罪惡,你難道不希望Eumenides的出現嗎?”
說到這裡,袁志邦轉過頭來看著驚魂不定的郭美然。“把那封信開啟。”他命令道。
郭美然不敢違抗,乖乖地拆開了此前從袁志邦風衣口袋裡掏出的那封信箋。裡面是一張紙條,只見上面寫著:
〖死刑通知單
受刑人:郭美然
罪行:故意殺人
執行日期:十月二十五日
執行人:Eumenides〗
“不。”郭美然隱約猜到這張通知單所蘊藏的恐怖含義,她哭叫著乞求,“我知道錯了,我再也不會這麼做了……我求求你,我求求你們……原諒我這一次吧……”
袁志邦拉起郭美然的手,漠然地指了指羅飛:“你問問這位警官,法律會不會原諒一個殺人之後但承諾會改正的兇犯?”
郭美然讀懂了對方的潛臺詞,她已嚇得說不出話來,在一陣顫抖之後,她癱倒在椅子上,一股冒著熱氣的液體浸溼在她的兩腿之間。
羅飛深深的吸了口氣,凝起自己的思緒,掙脫了袁志邦對他思維的引導。
“Eumenides?站在法律的對面去懲罰罪惡。是的,也許我們每個人都有過這樣的幻想……可是——”他搖頭看著袁志邦,“沒有哪個瘋子會把這種想法真正的付諸於實踐!即便是我和孟芸創造了這個人物,當年我們也只不過是互相鬥氣而搞出了一些惡作劇,為此而殺人?我們根本想都沒想過。”
“你們沒想過,是因為你們從來沒有遇到過我所面對的選擇!”袁志邦提高了語調,聲音變得更加刺耳,“是的,每個人都有瘋狂的想法,但只有少數人變成了瘋子。這不是因為大部分人更加清醒,只是他們缺少能說服自己去發瘋的理由!可是我,我卻有了足夠的理由……”
袁志邦的聲音由激憤變得深沉,他的兩側眉角也耷拉了下來,然後他開始講述那些發生在十八年前的,把他從正常人變成了瘋子的痛苦往事……
正如袁志邦給慕劍雲指點的案情方向,一切的源頭都來自於那件曾轟動省內警界的“三一六販毒案”;同時也正如鄧驊向羅飛所暗示過的,很多人永遠也不會知道這起案件到底有多“經典”。
鄧驊,當時名叫鄧玉龍,他剛剛二十來歲的年紀,但已經顯示出超出常人的思維和膽略,而這兩點正是成大事者必備的素質。在“三一六販毒案”中,他將這兩點素質發揮到了極致,同時也給自己贏得了豐厚的“收穫”。
當警方便衣包圍了交易現場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