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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一把,才走到了自己父親身邊。

張楓疼得裂了裂嘴,當然也沒敢叫出聲,他知道現在可不是騙取小蘆同情的時候。

她爸正虎視耽耽地看著自己呢。對於將要騙走自己視若珍寶女兒的男人,每一個父親都天生對其有很大敵意的。

於是張楓搓了搓自己的手尷尬地道:“那啥,蘆叔,誤會,誤會,”

“小楓啊,天也晚了,我就不留你了,你快回去早點歇著吧。”說著話一拉自己閨女就回去了。

蘆父心道,誤會,誤會個屁,老子看得清清楚楚地。你抱著俺家閨女。

還說是誤會,誤會你奶奶的腳趾頭,難道你小子想吃幹抹淨不認帳。你敢這樣不認帳,老子打斷你的腿。

小蘆這時卻又有點心疼張楓了,於是對她爸說:“人家張楓辛辛苦苦把我送回來,您看您對他的態度。我剛才快跌倒時他才抱住了我。”

蘆父哼道:“他辛辛苦苦送你回來,我問你,你和誰一起玩去了?這麼晚才回來?”

“當然是和張楓一起出去了,還能和誰?”小蘆立即道。

蘆父又哼道“這不就結了,你和他出去玩,他不送你回來,誰送你回來?”

“你這個傻丫頭啊,可不敢讓他騙了你。”

“還有,好好的,你咋會想跌倒呢?”蘆父問道。

小蘆答:“張楓撞了我一下,我才想跌倒。”

“這小子,果然也不是個好東西。”

“他是,他是,”小蘆抗聲道。

“好,他是,他是個好東西。”

“爸,你欺負我,我告訴我媽去。”

“你個傻丫頭啊,以後可得多長點心眼,學聰明點,別讓人賣了,還幫人數錢呢。”蘆父擔心道。

“我才不要那麼聰明呢,男人都喜歡有點傻傻的女孩子,有張楓聰明就行了,他會幫我的。”小蘆理所當然地道。

蘆父哭笑不得道:“得,說了半天,算是我白說了,你也早點睡吧。”

說完話,父女二人各自歇息,至於蘆父回房和蘆母怎麼談論自家女兒和張楓一起晚歸這件事,還有他們兩人一起這麼晚回來是不是幹了那啥的事之類的談話內容、就不足為外人道了。

反正他們夫妻二人是不相信張楓怕把自家女兒撞倒才抱住她的,他們認為事情的真實經過應該是這個樣子的:張楓扶著自家閨女走到了家門口,二人順勢擁別;因為是扶著的才離得近呀,就順勢了。

只有這樣才科學啊。至於兩人做了什麼事才使自家女兒走路還要人扶這就不言而喻了。也不怪他們夫妻這樣想,要知道任何一件事的發生都有時間,地點和人物三大要素。

這一點是他們夫妻二人上學,學習寫記敘事作文時,語文老師反覆交待的。先說時間,據他們女兒說,他們和王院長一起吃過飯就回來了。

這明顯不對,按6點半開始吃飯,吃2個小時,最多3個小時了不得了吧?從鎮上回來500米用10分鐘唄。不到十點也能回來了吧。

而張楓把自家女兒送回來都11點過幾分了。這中間有1個多小時對不上。

第二是地點:衛生院就自家女兒和郭姓護士輪流值夜班。而郭護士家是鎮上的,雖然晚上值班最多隻是幫磕住,碰住的人擦點碘伏水,或給發燒的孩子打一針退燒針。活倒是不累。但也也得支哈著不是。

估計她要是看見張楓和自家女兒去了,還不得立馬回家。這樣護士值班室就剩下張楓和自家女兒了。這不就是地點。

第三是人物:這就不用說太多了,就自家女兒看張楓那眼神,估計張楓要是想對她做點啥,這傻丫頭會拒絕嗎?

時間,地點,人物都有。好一篇記敘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