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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什麼事情或是找什麼東西,必須要有個結果,否則就如芒在背,如鯁在喉,渾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東西,哪怕翻箱倒櫃通宵也要找出來。這種精神上的偏執,使得我這幾天沒心思幹其他事,只顧惦記著陳柏林的那隻手機到底丟在了哪裡。

我記得把手機從陳柏林口袋裡拿出來後,關了機我就放進了自己的口袋,之後我帶在身上就去見了丁麗。難道是丟在路上了?

之後幾天,便是我噩夢的開始。

星期五的早晨,我提著快餐店裡的營養早餐,第一個到了辦公室。我原本整潔的辦公桌被翻得亂七八糟,我原以為有小偷光顧了公司,可是小偷沒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唯獨洗劫了我一個人。我檢視損失的情況,驚訝地發現竟然什麼東西都沒有丟,唯獨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頁,那一頁的日期正是我殺死陳柏林的日子。

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現在我辦公桌上的盆栽裡,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環,我拿起戒指,內壁上刻著“C&E”的字樣。

我記得明明已經把它扔進了浴室的下水道里,它怎麼又會跑到這裡來呢?

戒指是定製的,不存在相同款式,一定有人將那枚戒指從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來。

會是誰呢?不是小偷,難道是……

“想什麼呢?”丁麗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後背。

我立刻把戒指藏進了口袋,裝作找東西的樣子:“我昨天剛做完的報表找不到了,你看見了嗎?”

“我怎麼可能看見你的報表呢?”丁麗無趣地走開了。

陸續有同事來上班,每個人經過我凌亂的桌子前,都投來異樣的目光,好像在看一個罪行即將敗露的罪犯。內心的不安逐漸膨脹,我的眼皮跳了一天,連吃飯的胃口都沒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心急火燎地趕往幾個拋屍的地方。

公共花園、菜市場的垃圾桶、流動的河水裡都一如往常,找不出一絲屍體的痕跡,附近也沒有巡視蹲查的警察。

陳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漣漪,在我的世界短暫停留,消失不見。但過眼雲煙般的愛火卻在我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

戒指或許是遺漏在我衣服褶子裡,無意間掉到了盆栽裡,這種巧合不是沒有可能。

幾隻流浪狗看到我,以為又送食物來了,它們吐著舌頭,歡快地向我小跑過來。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攔下一輛計程車鑽了進去。

回到家,看著電視機發呆,陳腔濫調的新聞我早已倒背如流。天漸漸暗了下來,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獨自一人,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難以想象的大事後,失落感油然而生。所幸我將陳柏林的頭顱留在了屋子裡,才得以撫慰我寂寞的心。

黑暗中,手機螢幕亮了起來,有一條簡訊:

“好痛啊!”

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從頭一直淋到了腳底心。

發件人的姓名赫然顯示著陳柏林的名字。

是鬼嗎?我開啟了房間裡所有的燈,從包裡拿出隨身攜帶的小刀,背靠著牆角,審視著屋子裡的每個角落。

又收到了來自陳柏林的一條簡訊:

“你為什麼要殺我?”

我試圖冷靜下來,一個被肢解的人是不可能發簡訊給我的,一定是有人在搞鬼。

我用手機回撥過去,電話響了幾聲後,接通了。

我屏住呼吸,聽筒裡沒有人說話,只傳來微微的水流聲,不時有幾下“咕嘟”的冒泡聲,就像是在水裡接的電話。

“你到底是誰?究竟想怎麼樣?別裝神弄鬼……”

沒有等我吼完,對方掛了機,隨即傳來了簡訊:

“血債血償。”

彷彿有鮮血從手機按鍵中溢位,我一慌神,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