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東面吹來的海風,自城市最冷僻的地方流淌而過。
秋天,上海,撐著紅傘的少女。
放學後的傍晚,綺麗的黃昏被深灰的天空扼殺了。穿著同款校服的男生女生,不斷地從身邊走過去。嬉鬧的她們,一路留下爽朗的笑聲。
季悠聽見經過的三個女生討論著令人不屑的內容。其中一人回過頭來,看見她,露出詭異的邪笑。
宋櫻站在幾米之外,嘲笑她:“有病麼?又不下雨,打傘幹嘛?”
另一個人不屑地附和:“別管她啦。她腦子這裡有問題。哈哈哈。”
說笑的女生們,並沒有走遠。
她們看見了樹下的吉他少年。其實,很早就看到了吧。男孩在這裡賣唱一個月了。季悠看到,同校有些女生也漸漸注意起了這個帥氣的少年。季悠很害怕,害怕看見別人投向他的傾慕的眼神。
那種眼神,像條惡毒的蛇,沿著她的脖子一圈又一圈地纏繞起來。
她感到不能呼吸。
一顆惶惶的心,影子搖搖晃晃。
和別的女生相比,她又有什麼優勢可以獲得少年的青睞呢?即使是最爛的宋櫻,也比她好那麼一點點。至少,宋櫻比她不要臉。
不要臉的宋櫻走到吉他少年的面前,低頭看了看吉他盒,然後掏出二十塊錢。手指一鬆,那張牛奶跡未乾的鈔票就悠悠地飄落。那張鈔票,也許還殘留著季悠的體溫吧。
莫名就生氣起來,明明那是自己的早餐錢呀。
季悠輕輕地咬緊了嘴唇,牙齒折磨著唇肉,她在陰灰的光線中,痛苦地眯緊了眼睛。
不要臉的宋櫻言語挑逗地說,喂,帥哥,做我男朋友吧。
吉他少年停下吉他,笑了笑,又繼續撥動琴絃。
既不接受,亦不拒絕。
他唱他的歌。季悠記得那首歌,那是姐姐最喜歡聽的,王菲唱的《人間》。很難得,吉他少年第一次把歌唱得這麼好聽。這也許是他唯一沒有跑調的歌。
“風雨過後不一定有美好的彩虹,不是天晴就會有彩虹;所以你一臉無辜,不代表你懵懂……”
少年閉上了眼睛。季悠彷彿看見,一道彩虹在他身後的天際出現,撕裂天空的彩虹,絢爛得令人怦然心動。
切!拽個屁麼!
等得不耐煩的宋櫻低低罵了一聲,帶著她的同伴,轉身走遠。由灰過渡到黑,天色漸暗下來。
少年開始把吉他收起來。他蹲下去撿起盒子裡的鈔票,攥在手裡,一塊兩塊地數。數到一半,他抬起頭,看著這邊的季悠,出聲問道:哎,你怎麼還不回去呀?
原來是知道的。
一直都知道。
吉他少年微笑著在心裡想,怎能不知道呢?每天都有一個奇怪的撐傘女孩,靜靜地聽我歌唱。
一個月以來,這是吉他少年頭一次跟她說話。
季悠覺得安靜的腦子頓時喧囂起來,說不出的歡喜,羞澀,惶恐,通通混亂了……她今天撐鮮紅的傘,很好,這樣別人就不會察覺得到她的臉有多紅。
你不回家嗎?吉他少年繼續問道。
我……我……
季悠這時多麼討厭自己口吃的嘴巴,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討厭。她自卑地低下頭,不說話。
吉他少年也不問了,只是在心裡想:這女生,怪怪的。
然後,吉他少年就背起吉他,走進了街上的一間小店,他叫一份八塊錢的快餐。
快餐店正在播放新聞。聽說,王菲復出了。
坐在隔壁一個二十幾歲的女孩興奮異常對同伴說。
“哎呀,知道嗎?我很小就喜歡王菲了!
漂盪在小小快餐店裡的聲音,仿若五彩的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