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還是要搞計劃經濟。
……中國電影界開始了“大內戰”。製片廠與中影公司鬥爭了好多年。從“南湖會議”、“遠望樓會議”一直到“長沙會議”,全國十六家故事片製片廠的製片人一次次聚會,商量鬥爭方略,討論對中國電影體制來個大突破。
有一段時間,眼看這場鬥爭就要取得突破性成果了,但形勢又急轉直下。中影公司發出通知,哪家制片廠依靠公司,可以給廠裡讓利;哪家制片廠“單幹”,就不給翻譯片。除此,還有其他一些硬著。一些省市的故事片廠被“招安”。西安電影製片廠首先“叛變”,單獨與中影公司簽訂了合同。吳天明對著各製片廠的朋友們說:“我承認自己是‘叛徒’。”隨後,北京電影製片廠由於得不到貸款也吃不消了,汪洋廠長跟中影公司握手言和:“你們把北影全拿去吧!……
鬥爭失敗了,但是矛盾並沒有解決。
製片人對影片自產自銷的理想並沒有破滅。
一個製片人對記者說:“中國的事情,沒有上級領導的支援是辦不成的。不要把我們的行動變成與中影公司雙方的吵架。這種吵架沒意思。必須從體制上真正動手術。”
對貫徹落實著作權法,這位製片人信心不足。他說:“有了著作權法,也許能理順體制。但是,也許由於這種體制,而無法落實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它與現行體制是有衝突的。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客觀上就不會給你這個權利。要觸動現有的電影體制很難,要突破就更難。即使電影局,也沒有這個力量。中影公司的後臺是財政部,是中央的收入。改成自產自銷,就等於把權利交給了地方,等於中央損失每年幾億元利潤。這是中央與地方的矛盾,是更大的體制問題。所以,我們沒有力量與中影公司抗衡。製片廠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現在首要的問題是如何保護自己。說實話,我們根本無法告人家侵權,也不知道該上什麼法庭去告。”
電影界普遍反映,電影著作權保護的許多問題都不是製片廠本身能夠解決的。
比如說電影作品的完整權,就很難保證。一部電影從生產到發行要經過多級審查,即使電影局審查透過.也還會受到多方面的干擾。小到一些地方機構要求停止放映、停止複製,大到上面某個部委甚至某位領導提出問題要求修改。有些電影拍攝時動用十幾萬人甚至上百萬人,耗用大量資金,就那麼幾個人一商量就給“槍斃”了,有的電影已經放映又被“追加槍斃”。沒有電影法,著作權法很難保護電影著作權。
再比如說電影劇本的稿酬,也很難提高。目前電影劇本的酬金是一個本子三千元到六千元。一般作家不願意寫電影本子,稿酬這樣低,還要屢受磨難,不知道最後能否透過。電影局在上海召開座談會的時候,與會者反映說,目前中國之所以沒有好電影,是因為沒有好本子;之所以沒有好本子,是因為沒人寫本子;之所以沒人寫本子,是因為酬金太低。50年代,一個電影劇本的酬金是一萬元至一萬五千元。現在物價漲成這個樣子,酬金反而大大降低,這怎麼能說得過去?根據這些反映,電影局決定適當增加劇本稿酬,將每個本子的酬金提高到一萬元,但是,計劃報上去了,財政部不批准。這也是一個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問題。劇本酬金提高了,導演的酬金怎麼辦?攝影師、美術師、曲作者、演員的酬金怎麼辦?電影作品的酬金提高了,文學作品、美術作品、音樂作品、戲劇作品等稿酬怎麼辦?
一連串的“怎麼辦”,也是一連串的“很難辦”。
在文學著作的稿酬規定出臺以後,應當接連出臺的電視作品稿酬規定、音樂作品稿酬規定、音像作品稿酬規定、美術作品稿酬規定、戲劇作品稿酬規定等,都遇到了相當大的阻力,有的至今仍沒有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