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地啊眾神啊!劈下一道雷劈死她算了,要不然劈昏她旁邊這個白痴男人,她更歡迎!
買賣的錢已經在人家手上、貨都還擺在地上,他還要“證據”!
警員噙著一抹不懷好大忌的假笑。
“證據是法官要的。不如這樣,你們跟我回警局,做好筆錄,我幫你們呈給法官,你們再跟他要去。”
不再跟他們羅嗦,警員將湛琪芬的錢慎重地收好,招呼其他同伴將地上湛琪芬的貨打包好,再將湛琪芬和陸仲森請入警車,一路響著警鈴地上警局去。
想跟警察駁理?等你生出第二張嘴再來說吧!
從警局出來,已經是幾個小時後的事了。
折騰了幾小時,中午新批的貨被扣押、晚上一買的錢也被當成證物留在警局,手上只多了兩張罰單一張是原本的佔用道路營利;另一張是陸大災星吵鬧多時爭來的防礙公務。
遇上陸大禍星,她還能說什麼呢?
她還該慶幸當時沒記者在場,否則屆時託陸大災星的福,她還可能擺地攤擺上新聞頭條!
“我餓了。”陸仲森在她後頭,低低地說道。
湛琪芬睨他一眼。
第四章
看來事情還沒結束!她還得花筆錢,餵飽這位災星,才有可能送走他。
由第一次的經驗得知,高階俱樂部的頂級美食並不能打動眼前女人的胃,所以他很老實地跟在女人後頭,大街小巷地穿梭著走到一家路邊攤,叫了兩碗最便宜的陽春麵。又看在他:高貴的身分上,湛琪芬多叫了二十塊錢的滷豆乾。
“吃完你就上路,從此你我永不相見!哪天就算狹路相逢,也麻煩陸大公子您高抬貴手,將我當成隱形人,千萬別跟我打招呼,小女子感激不盡!”
第一次就算是她黴運當頭,不怨他;這一次是她自己警覺性低,沒在看見他的第一眼就逃得遠遠的,所以也是她的錯。
但是千萬別再來第三次了!
她不是九命怪貓,只要黴神不小心玩岔了頭,她可能要再等個十八年,才可能又是一條好漢!
“琪芬。”這可是他好不容易才在警局偷瞄來的資料。“徐志摩說的,一次相遇是偶然,兩次相遇便是緣分了。難道你不想知道,我們的緣分會將我們帶到天涯海角的哪端嗎?”
好浪漫!連他自己都起雞皮疙瘩了。
他不知道徐志摩有沒有說過這句話,不過依他的經驗心得—只要上頭冠上某某詩人,總能吸引那些自以為是才女的眼光。
其中又以徐志摩效果最佳。
不過湛琪芬是現實生活派,這招對她沒效!
“緣分也分好幾種,像我們這種見面不是撞車,就是上警局的惡綠,殯儀館會是我們最有可能的下場。所以為了我們的健康著想,老死不相往來會是最佳選擇。”
徐志摩說?哼!不知世事的二世祖!現在是陳家班當頭,“阿扁說”比較有用啦!
虧她還為他第一次見面就要求交往的事,一顆芳心暗喜了好一陣子,以為終於有一位英雄識透美人心;現實雖然不容許他們在一起,但感情的世界他終將記得她。
結果呢?
屁啦坊間的八卦雜誌狠狠地戳破她的虛榮心。
這位老兄或許出生在經濟世家,但是最常出現的是報紙的腓聞版。
他老兄是根標準的香蕉——外黃內白。生在美國、長在美國;十八歲當爸爸,同年娶了孩子的媽——而且是依此順序!
婚後夫妻倆各自異性朋友不斷,兩年後,陸少奶奶和異性朋友坐遊艇出海,船翻失事,屍體泡了好幾天的海水才被找著。
不幸的事情繼續發生,這位“異性友人”是某國會議員的獨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