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真的餓了。
“好奇怪哦,這個地方好像連一隻大點的動物都沒有。”約翰摸著肚子說道。
只有金秋才隱約明白,這可能跟洞裡面的那個死人有關,摸了摸手中看不見的戒指,感覺就像活在夢裡面一樣。
“好吧,留下兩個人,其餘的跟我們出去打獵,先休息一天吧,反正離目標區已經很近,就是再難的路兩三天也能趕過去。”金秋下了最後決定。
第二十四章 棲息山洞
託普和約翰留下,其餘的人穿上曬得差不多幹的衣服,整理一下,子彈滿膛,迪恩和卡斯基拿著砍刀,前面開路。
叢林之中一片鳥叫聲,可惜太小了,塞牙縫都不夠,槍聲一響,肯定全跑光了,要是找到羚羊那些大點的東西,才夠他們幾個人吃,別看他們現在還小,可食量都不小。
在小山周圍走了大概有一公里左右,眼尖的金秋終於發現前面有一大群角馬,正在一片草地上面吃草,再往旁邊一看,密林之中有幾隻獅子正在虎視眈眈,隨時準備撲過去獵食。
“噓”的一聲,手指豎在嘴前面,接著指著前邊的角馬,再指指林中的獅子,發現獵物了。這下大家開始精神起來了,金秋揮了揮手,示意大家貓腰走過去,打死一隻再說,今天準備吃烤角馬肉。
可是機警的角馬群很快發現了他們,它們是群居的動物,對這幾個古怪的小傢伙並沒有放在心上,只是不時抬頭看著密林中的那幾只獅子。
看到獵物輕視他們,大家都站出身來,大搖大擺的走了近去,在離三十米左右的時候,角馬終於開始重視起來,有幾頭警惕的看著他,腦袋上面是像牛一樣的尖角,對著他們,像在向他們示威。
“好了,就這裡,那匹看到沒有,正在吃草的,剛好夠我們吃的,也抬得動。”金秋指著中等大小的一匹角馬說道。
小夥伴的槍法都不錯,迪恩和納卡斯拿起手槍對準那匹角馬,砰砰幾槍,那匹角馬身上冒出幾個血洞,不一會兒便撲倒在地,一直抽搐,眼看活不成了。這群角馬聽到這麼大的槍響,開始朝著後面跑開了,遠遠躲了開去。
那密林中的幾隻獅子好像也被驚嚇到了,低吼幾聲,也躲進叢林,一下子就看不到蹤跡。用槍打獵就是爽,有獅子也不怕,一槍在手上,幾發子彈就能撂倒一隻獅子。
看到獵物物都跑光了,四個人上去,把那隻倒黴的角馬抬了起來,朝著原路返回。
託普和約翰遜已經撿了一堆的柴火,正攤開在外面曬太陽,也差不多幹了。非常把容易的把這隻大傢伙抬到山腳下,旁邊有一個小溪,水很清澈,用來洗剝剛好。迪恩和納卡斯兩人去掉不吃的部位,花了差不多半個小時才弄得好,山洞前面已經升起火堆,先前砍去的兩條後腿如今正掛在木頭架子上面燒著,不時發出陣陣烤肉香味,旁邊圍著的幾個人盯著那腿肉,肚子裡咕咕直叫喚。
“等會兒就可以吃了,水好了沒有?”
“差不多了,應該可以喝了。”先前裝水的瓶子在放進小藥片之後,過一會就可以喝了。
一陣陣的肉香撲鼻而來,火候差不多了,金秋招呼一聲,大家拿起小刀削肉吃起來。角馬的肉很粗糙,纖維比較多,並沒有羚羊肉那麼好吃,不過肚子餓了,咬起來格外的香。
“老大,是不是我們就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