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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 吐痰=投毒?

王瑞鑫緩緩摩挲著下巴的胡茬。

事情的經過,他聽明白了。

林北的猜測,倒也不無道理。

現在這個浮躁的社會,很多人壓力都很大。

在壓力很大的情況下,如果再受到一些刺激,難免會有些戾氣,或者產生極端心理,從而做出不理智的過激行為。

類似的例子,簡直不要太多。

就因為吃飯的時候多加了點醋,店家就罵罵咧咧推推搡搡的

就因為食客說店家上錯了面,店家就把整份面倒在食客身上和餐桌上

就因為鞋子上有閃光的金屬片,小蘚釹就嚷嚷著說別人偷拍,還要檢查手機什麼的

就因為加塞對方沒讓,竟加速衝到前面,開始瘋狂別車

類似的事情簡直不要太多。

點外賣給差評,結果被外賣員報復,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所以林北的猜測,不無道理。

外賣員有作案條件,也有作案動機。

確實有很大嫌疑。

這時林北繼續道:“我家裡有監控,可以證明我從外賣員手裡拿到外賣後,並沒有往裡面加任何東西,所以這個痰,肯定是我在收到之前就已經有了。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有商家和外賣員。我嚴重懷疑就是後者乾的!”

王瑞鑫緩緩點頭。

“你分析得確實有幾分道理,照你所說,那個外賣員確實有很大嫌疑。”

“不過小林,即便這痰真是外賣員吐的,可這跟投毒也掛不上鉤啊。”

“這個更像是毀壞他人財物,被毀壞的財物就是你這份外賣,我看這價值也達不到刑事立案的標準, 只能主張民事賠償。”

“頂多再加上精神損害賠償。”

投放危險物質罪,要求投放的必須是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包括危險氣體、液體、固體。

濃痰雖然噁心,但還算不上危險物質。

那麼在外賣裡吐痰的這個行為,自然也就算不上“投毒”了。

可林北卻一本正經地說道:“所以王警官,我申請對這個痰進行檢驗,一來確認其身份,二來,我懷疑痰中可能含有傳染病病原體!”

聞言,

王瑞鑫臉色微微一變。

對啊!

吐痰不算投毒

但如果吐的痰裡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話,那這個痰就算得上“危險物質”。

自然的,吐痰也就是投毒行為了。

就好比乙肝病人、愛茲病人等,就隨身攜帶傳染病病原體。

稍有不慎,很容易使他人被傳染。

此前就曾經發生過身患傳染病的患者,心理扭曲報復社會的事情。

比如愛茲病人將染有自己血液的針,藏在電瓶車的車座上,有人騎電瓶車的時候,就會被針扎。

雖說hiv病毒離開人體後很快就會死亡,即便針上帶有病毒也極有可能早就失去威脅。

而且要感染愛茲病需要足夠量的病毒,少了的話也是不會有問題的。

也就是說,

這種情況其實一般是不會真的感染愛茲病。

當然,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萬一真的遇到這種事情,最好還是前往愛茲病預防阻斷門診就診。

而對方這種行為,就是妥妥的投放危險物質罪。

這次的外賣事件,也是同理。

如果從痰中檢測到傳染病病原體,那麼這種行為,就真的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