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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開庭日,嚴厲的量刑建議

審判長的指揮”

“二、開庭時,當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聽人員必須關閉手提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

“三、審判庭內不得抽菸,不得亂扔垃圾”

“四、不得喧譁吵鬧,不得鼓掌叫囂”

“五、回答法庭問話時須起立”

“六、法警負責維護法庭秩序,如遇繞路那法庭秩序之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對於眼中擾亂法庭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旁聽人員不得錄影,不得隨意走動,不得發言提問,不得鼓掌喧譁”

法庭紀律並不算多,大部分都是一些正常人都應該明白的注意事項。

但還是每次開庭前都需要明確說明。

畢竟,物種多樣性是普遍存在的。

這個世界上,正常人佔大多數,但千萬別小瞧了某些奇葩。

尤其是能站在審判庭內,被告席上的,出現奇葩的機率更是大得離譜。

就連當庭頂撞法官,甚至辱罵法官挑釁法官的事情都能幹得出來

有些人的腦回路,你真的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維去揣度。

書記員宣讀了法庭紀律之後,依次核實到庭人員身份。

接著,

審判長再次敲響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天府市x區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啟盛租車公司相關人等敲詐勒索一案。”

“由我,趙天明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現在,正式開庭!”

“咚——”

接下來便是正式開庭了。

公訴人率先起立,宣讀起訴書。

這場庭審,就是針對敲詐勒索案的,並不涉及吳雲龍的其他三條罪名,因此起訴書裡也只包含了敲詐勒索的相關犯罪行為,適用法條以及量刑建議。

對於主犯首犯的吳雲龍,公訴人給出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五年。

啟盛租車公司的老闆寧啟盛,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其中,但他為這些行為大開綠燈,提供便利,並且拿了不少分紅,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四年。

其他人包括朱曉明在內的幾人,量刑建議從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不等。

即便是最輕的一個,也是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每個人還需要繳納金額不等的罰金。

量刑建議不可謂不嚴。

但也只能說他們是咎由自取。

幾個被告人顯然都是得到了各自辯護人的提醒,對起訴書內容沒有表達異議,並且都老老實實地認罪,請求寬大處理什麼的。

接下來,便進入法庭調查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