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吵大鬧,大聲喧譁,嚴重影響了派出所的正常運轉和辦公。
還辱罵他人丶惡毒詛咒
並且現在又攔著不讓別人走,這就是限制人身自由,是非法拘禁。
這是在幹啥?
往小了說,是不文明的行為。
往大了說,已經構成治安違法了,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是可以拘留罰款的。
如果再鬧得嚴重一點
保不齊就得構成刑事犯罪。
尋釁滋事罪瞭解一下?
非法拘禁罪瞭解一下?
所以,
即便考慮到王芳娥的情緒問題,但洪海洋也不可能一味地縱容她。
畢竟這裡是派出所。
畢竟她現在做的事情越來越過分。
哪知洪海洋這話一出口,非但沒有讓王芳娥有所收斂,她反而還愈發的激動了。
“你,你別忘了你的身份!”
“殺人犯就在眼前不抓,你在這裡恐嚇我這個受害人家屬!”
“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天啊!”
“龍城的天黑了!!!”
王芳娥大喊著。
“媽!”
這時一道焦急的聲音從派出所外面傳來。
緊接著便見一個看上去約摸三十八九歲,燙著泡麵頭的女人,踩著黑色靴子快步走了進來。
“小靜!”
“你總算來了。”
“你弟弟他他沒了!”
“殺人兇手就是這三個人,現在警察要放他們走!”
王芳娥哭喊著。
來的這個女人,名叫李文靜,是王芳娥的女兒,也是李凱亮的姐姐。
聽到訊息後便急匆匆趕來。
一聽母親這話,李文靜也急了。
急頭白臉道:“什麼情況!為什麼我弟弟死了,殺人兇手能這麼大搖大擺地從派出所走出去?你們到底想幹什麼!!!”
洪海洋是一陣頭大。
好家夥!
給老太太解釋半天沒解釋通,現在又來一個
得,再最後說一遍。
洪海洋道:“李凱亮的死,是意外,跟任何人都沒關係,是他自己失誤出的意外。這三位不是什麼‘殺人兇手’,我們調查結束,當然就讓他們離開了。我完全能夠理解你們作為死≈x4b7e;家屬的心情,但我們也要講理,講法,對不對?不能你們說人家是兇手,人家就是兇手。這一切,都要講事實,講法律的。”
李文靜皺眉道:“什麼叫‘講事實講法律’?”
“你別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弟弟就是被他們三個人追死的!”
“他們就得負責!”
“如果他們不追,我弟弟會死嗎?”
這話一出,在場眾人的表情都變得有些怪異。
要不說是母女呢,這強盜邏輯,簡直是一模一樣的。
一張嘴就是“如果他們不追怎麼怎麼樣”。
簡直無敵了。
洪海洋沉聲道:“他們追李凱亮,是因為李凱亮當街搶劫,而且,追的這個行為,跟李凱亮意外死亡的這個結果,並無必然聯絡。”
“放屁!”
李文靜簡直侮辱了她這個名字,一點都不文靜,反而跟炮仗似的,一點就炸。
“怎麼能沒聯絡?”
“他們不亂追,我弟弟會跑嗎?他不跑,會死嗎?”
“這叫沒聯絡?這叫沒聯絡???”
“再說了!”
李文靜狠狠瞪了林北三人一眼。
“他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