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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鮮肉型別。很能招粉引飯。

所以在外型上面來說,他和陸晨是不同的,陸晨是高大帥氣很健康陽光型。

兩者很難直接比較,畢竟大眾的審美品味存在諸多差異。

單論身高的話,那陸晨甩凌曉蕭一條街倒是沒有問題,後者據網傳只有1。67米,穿了內增高的鞋子才達到1。72米,而陸晨脫了鞋都有1。82米的標高。

至於說創作才華,李飛宇那就更有話說了:“你看看這張帖子,上面說凌曉蕭的三首歌都在抄襲韓國前男組合kdk,03和05年推出的兩張專輯裡的作品,很多段落明顯模仿kdk的歌,他也好意思說自己是新生代裡的領軍人物?”

《大中華音樂庫》主要是針對國內的原創音樂作品,不過國外的作品也可以透過代理的方式進行登記註冊,版權同樣得到保護。

但是由於國內目前對音樂盜版行為打擊不力的緣故,所以歐美日韓願意將作品放到《大中華音樂庫》進行版權登記的並不多,因為涉及到的利益非常有限,而且版權註冊和存續的費用也高,使得相關方缺乏維權的動力。

所以這就形成了一個漏洞,導致國內很多圈內業界的人喜歡緊跟國外潮流,厚道要臉的購買翻唱版權,不厚道不要臉的那就直接抄襲模仿改頭換面,堂而皇之地當成了自己的作品加以推廣,並且形成了流水線式的包裝營銷模式。

這種模式講究短平快,成本低見效快,被很多娛樂傳媒公司視為致勝法寶。

快歌、神曲、口水歌、饒舌說唱…國外流行什麼,風潮第一時間影響國內。

而相同法寶氾濫的結果,就是重創了國內本土的原創力量,除了少數頂級創作人之外,大部分中下層的詞曲作者很難混到溫飽,結果是紛紛轉行。

對於這種現象,國內也有不少有識之士在大力地呼籲重振原創力量,甚至有人說歐美日韓對版權的放任是故意的行為,是一劑扼殺本土原創的慢/性/毒/藥!

這種說法或許帶著陰謀論的味道,但抄襲模仿歐美日韓的風氣瀰漫是不爭的事實,然而偶像的飯絲們沒有多少人在乎這些,他們追捧的重點是明星的顏值、緋聞、八卦,才藝有勁歌熱舞就足夠了!

當然也有很多媒體和音樂人在抵制這種現象,而那些經歷過**十年代流行經典層出不窮歲月的人們,在最初的新鮮感過後,對娛樂圈的崇外風向很是反感。

《春天裡》登頂原音榜就足以說明問題。

這是變革的時代,是流行音樂最壞的時代,也是最好的時代!

而陸晨恰恰就在這個時代裡!

李飛宇說道:“好多說凌曉蕭抄襲的帖子和博文都被刪除了,湘南衛視的能量就是大,大晨,我們要不要發條博文反擊一下?”

他一早就跑到工作室裡來,結果開啟電腦在飛訊群裡看到訊息,才知道陸晨的部落格被人攻擊,好不容易搞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心裡面也是十分的惱火。

《最強唱作人》在海選環節將陸晨淘汰掉不說,居然還倒打一耙,那第三條博文裡的意味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來,簡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飛宇已經在評論區封掉並且舉報了不少id,但是根本架不住對方的攻勢。

他的心裡面憋了一肚子的火。

反擊?

陸晨想了想,冷靜地說道:“先不要著急,等我將事情搞清楚。”

李飛宇惱火,他更加惱火!

別人都打上門來抽臉了,要是沒有點脾氣那還是男子大丈夫嗎?

陸晨可沒有修煉忍者神功。

但既然踏入了這個圈子,那必然要面對圈子裡面的風風雨雨,單單發火發脾氣不但沒有任何的作用,反而很容易落人話柄,將自己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