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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本鬼子還恨——可我也氣,氣他的耳光,氣他只知維護張筱,氣他什麼都不明白。於是惡狠狠的踹了過去,說,誰稀罕你恨不恨!既然你恨,那你滾啊,滾到英國去,一輩子都別回來!

他僵直著背,一動不動的望著我,直到眼眶發紅。他背過身,清晰的擠出三個字——好,我滾。

然後他就跑了,跑到大西洋彼岸,一去七年。

後來我也想,也許他遷怒我的恨會隨時間慢慢淡去,也許他會漸漸明白——那麼聰明的他,怎麼會不明白?也許有一天,橫亙在我們之間的所有誤會,終會消失。

後來我才知道,有些事情,錯過了,便永遠不會再回來。耳邊似乎又響起了漲潮聲——呼——呼——他笑著說——傻瓜,快跑。

是的,沒錯,我就是個傻瓜。徹頭徹尾的傻瓜。

我一直在等著他放下,一年不夠,那就兩年,兩年不夠,那麼五年,七年,可原來……還是不夠——在我一廂情願的守著那片森林時,他早就離開了,再也沒回來。一直以來,我都知道自己活在過去,像一個癮,戒不掉,或者說,從未想過去戒——我就是個沒勇氣面對現實的可憐蟲。

我不知道是怎麼勸走怒氣衝衝的買家,也不知在那站了多久,直到手機再次響起,我才回過神來,發現自己蜷在角落,陽光直直射過來,臉被曬的發燙。

“天殺的簡淺淺!你又怎麼得罪上帝了!”頭兒的聲音透過無線聲波,跨越大半杭城,從那即將報廢的諾基亞中咆哮而出——顯然這並不影響殺傷力。

頭兒一生氣就叫我簡淺淺,按她的說法,兩個字叫起來太沒力度,不能充分體現她有多憤怒。

“你給我老實交代——出去時不還得意洋洋,說手到擒來!”頭兒說到最後幾字,簡直咬牙切齒,“對方直接拒絕我們公司代理,一點餘地都不留……我說你——不會是把人家給調戲了吧?”

我哭笑不得:“還真調戲過。”

“簡淺淺!你活膩了是不是?!”又提高了一個分貝,我比較擔心她的手機。

我儘量輕描淡寫:“業主是宗晨。”

又一陣尖叫——真怕隔壁的行政主管又來投訴,至於我們部門的人,已經對這“鬼聞愁”免疫了。

頭兒默了默,語出驚人:“很好,老情人,有轉機。”

對於這個訊息,她顯然極度興奮——但其實,林婕並不認識宗晨,她只是對我唯一的戀愛男主角感興趣而已,確切的說,還是次未成功的戀愛。

“好了,你先回公司,看看有沒挽回餘地,那宗——什麼來著,總不能公私不分,生意也不做呀——,這可是筆大單子。”

“知道了。”我掛掉電話,準備回去——可一看,竟朝著公車站牌相反方向去了。

我知道,一碰到宗晨,我便亂了,連引以為傲的方向感也接近零。

他回來了,我很高興,真的,又能和他在同一個城市,呼吸相同味道的空氣,走他走過的那些道路,看一樣的西湖靈隱六和塔,想想就高興。

幾時開始,我這樣的沒出息,似乎從遇到他開始。

張愛玲覺悟的很,低到塵埃裡去,我是低到了地心深處了啊,整整七年,竟然還是沒一點長進。

不管哪本女人雜誌都說,對男人要欲擒故縱,要若即若離,要拿捏有度,要有作為女人的尊嚴與自我,才能永久抓住他的心。

可我從來學不會乖,只想急不可耐的給他看我的心,一點點的想念,便著急說與他聽。

所以,這就是掏心掏肺的教訓——生活真會適時來些黑色幽默。

迷失的森林

回到公司,便被頭兒叫了進去;大概她早就習慣了給我收拾爛攤子。

林婕是公司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