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海軍的驅逐艦,特別是日本海軍的驅逐艦有很大的差別,甚至可以看成是兩種不同的戰艦。
在日本海軍中,驅逐艦的首要職責是制海,即用魚雷攻擊敵艦。
有趣的是,日本海軍甚至把驅逐艦當成了夜戰的主要力量,即驅逐艦在夜間用魚雷攻擊敵艦。
日本海軍的做法也可以理解。
要知道,航母在夜間沒有作戰能力,只能在白天作戰,因此在夜間發起攻擊是最有效的反航母手段之一。問題是,主力艦的夜戰能力也不是很強,而且夜間炮戰的交戰距離、炮擊命中率都不會高到哪裡去。更重要的是,主力艦的速度不夠快,幾乎沒有機會在夜間逼近速度更快的航母。當時,幾乎所有艦隊航母的速度都在快速戰列艦之上,可以輕而易舉的擺脫主力艦。
如此一來,日本海軍的驅逐艦就很有特色了。
當時,日本驅逐艦有四個較為明顯的標誌。一是噸位大,普遍在兩千噸左右。二是航速快,最滿的都有三十五節。三是火炮口徑大,普遍配備了一百五十毫米以上的主炮。四是魚雷多,普遍都有兩座五聯裝魚雷發射器,多的有三座。
相反,中國海軍的驅逐艦就沒有“奢華”了。
大戰爆發時,中國海軍只有一型驅逐艦,即“蘇州”級。該型驅逐艦的排水量只有一千一百噸,只配備了三門一百二十毫米艦炮、一座五聯裝魚雷發射器,反到是配備了多達十二門的四十毫米高射炮與二十門二十毫米機關炮。此外,“蘇州”級還有一件秘密武器,即投射式深水炸彈發射器。
要知道,當時幾乎所有驅逐艦上,都只有深彈投放導軌。
說得簡單一些,深彈投放導軌安裝在戰艦尾部,只能攻擊戰艦後方的潛艇,而無法攻擊戰艦前方的潛艇。如果發現了前方的潛艇,驅逐艦得衝到潛艇前面投放深水炸彈,或者是在到達潛艇上方後轉向。深水炸彈發射器就不一樣了,主要安裝在戰艦前部,可以向前方投射深水炸彈。
可以說,“蘇州”級是典型的反潛驅逐艦。
與驅逐艦一樣,中國海軍的清巡洋艦也與日本的輕巡洋艦有很大的區別。
事實上,日本海軍一直不太重視輕巡洋艦,甚至把輕巡洋艦當成了驅逐艦一類的輔助戰艦,認為輕巡洋艦的主要價值就是為主力艦攔截對方的魚雷艦艇,以及在海戰中用魚雷攻擊敵人的主力艦。
說白了,日本海軍對輕巡洋艦的定位極為模糊。
嚴格說來,在大戰爆發前,日本海軍根本沒新式輕巡洋艦,保留的幾艘輕巡洋艦都是在一戰末期、或者是“華盛頓條約”初期建造的,效能早已落後,而在“華盛頓條約”作廢後設計建造的“阿賀野”級還沒有服役呢。
日本海軍不重視輕巡洋艦,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即日本海軍太重視重巡洋艦了。
要知道,“華盛頓條約”把輕巡洋艦與重巡洋艦都歸為巡洋艦,而巡洋艦的總噸位受到了嚴格限制。結果就是,日本海軍建造了太多的重巡洋艦,也就沒有辦法建造足夠多的輕巡洋艦。
事實上,這也是日本海軍把驅逐艦大型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沒有輕巡洋艦,用大型驅逐艦頂替也不錯。別的不說,日本驅逐艦上超級別配製的主炮就不是為了對付驅逐艦,而是為了對付敵人的輕巡洋艦。要知道,當時世界各國驅逐艦的主炮口徑都在一百三十毫米以內,只有輕巡洋艦的主炮達到了一百五十毫米以上,驅逐艦根本用不著這麼大的火炮。
顯然,在巡洋艦的發展上,中國海軍走的道路與日本海軍完全不一樣。
首先,中國海軍沒有重巡洋艦,而是把重巡洋艦大型化,發展出了以防空巡洋艦為主的大型巡洋艦。當然,在用途上,防空巡洋艦的主要職責是為艦隊航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