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人?
劉中源溫柔道:“別怕,你還是個孩子,國家和法律都會寬待你的。我也會幫助你的,如果你是被逼的,那隻要你交待出幕後主使,我們可以保護你,替你保密,不讓人知道是你說的,也可以替你向法官求情,法官也會考慮採納的。”
於志高就像劉中源想像的那樣,說她是被父母逼的,父母重男輕女,妹妹被家裡逼的不得不在高速路上站街賺錢,她想上大學,父母就逼她騙同學回家。
“警察先生,您想一想,如果我真的要騙人,為什麼要選同學呢?這難道不會被人發現嗎?”
有理有據,令人信服。
於志高說她不是想騙金藍,而是金藍跟家裡鬧了矛盾,她請金藍回家玩,不想她出去買杯咖啡的時間,回來金藍就不見了!至於金藍為什麼不跟她一起去,是因為坐車太累了,金藍走不動,所以要求在原地看行李,她去買咖啡。
邏輯通順。劉中源複雜的想,這是個什麼人呢?她才大二,就能做這種事,被發現抓住還一點不心慌,還能編得這麼圓滿。
於志高說:“我回家後跟我媽我爸大吵一架,讓他們把金藍找回來。我媽我爸說這事沒辦法管,不然家裡就在村裡待不下去了,還不讓我去找,說得罪人。再說誰知道金藍是回家了、自己走了還是真的被拐了?讓我別亂說,給人添麻煩。”
劉中源點頭,“那你猜,她會被賣到哪兒呢?會是誰拐的她呢?”
於志高搖頭:“不知道。”但她接著說,“我只知道我們村有個女的,聽說她拐人,我們都叫她包嬸。”
劉中源馬上說:“你提供的這個資訊很重要啊!謝謝你對我們工作的支援!”
於志高低頭說:“我只希望你們別讓人知道是我說的……”
“請你放心,我們的保密措施是很嚴密的。你看你現在跟我只是在聊天,我可什麼都沒寫啊。”劉中源伸出兩手,笑著說。
於志高暗自鬆了口氣,看來,警察確實沒有懷疑她,可能只是認為她知情。
雖然她還是害怕的好像身後有鬼在追,讓她忍不住抱住救命稻草安慰自己:沒事的,沒事的……
☆、第 71 章 這是另一個世界
金藍的“老公”很狡猾,這是隱藏在天性中,無師自通的本能。他雖然沒上過學,從沒去過比鎮上更遠的地方,在金藍面前說話句子從來沒超過三個,超過他就舌頭打絆說不清。
但在取回錢的那天,他的大哥和大嫂問他為什麼一天不在家,去哪兒了,他說他去鎮上找工作了。要搬新家,剛結婚,家裡沒收入。
“沒人找。”他沮喪的坐在椅子上。
他大哥跟大嫂之後就商量了一下,給了他三百塊錢,讓他暫時先對付對付,家裡一些不用的盆盆碗碗也讓他搬走了。
那個破屋子其實是個棚子,人進去要彎腰,好處時它是磚壘的,裝個門就能住人,也不怕買回來的媳婦跑了。
大嫂生怕這個弟弟再住幾天,家裡東西都要給他搬空了,第二天就幫他們搬了家。東西少,一趟就拿完了。
到了“新家”後,金藍被派了“活”,讓她把地掃掃,把床鋪上。
金藍站著發愣,這是人住的屋子?這不就是個豬圈嗎?
屋頂離地面最多一米五,人進來是要一直彎著腰的;地上別說地板,就是赤裸的土地!沒窗戶,“門”的地方是個洞。更別提電燈了,根本沒走電線。
“大嫂”家已經夠窮了,一家幾口人住在一個屋子裡,沒有廚房,就一個灶,不遠處就是床。金藍的“新房”跟條衚衕差不多寬,只能放一張不到一米五的單人床,然後人就只能側著走了。據說這個房以前是給大嫂家的兒子住的。“大嫂”說的時候,似乎希望金藍覺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