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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明身份,到時候定然三顧樂府。

樂洪與方天定交談甚歡,那些家丁卻只能站在原地。唯有那女子左走又走。雖然這豆蔻年華的女子似乎是個美人胚子,但是方天定卻沒有對她有過多的關注。

不久之後,那女子卻走了回來,手中拿著一盒針線。似乎很隨意的問道:“小女子聽人說太子當日身著青衣立身城外,一人就嚇得睦州守軍敗退。可如今,太子身著錦衣,卻看不出那種氣勢了。”

方天定笑了笑說道:“那青衣被血染紅,我也是怕嚇到姑娘這般的女子,所以才換了一身衣服。”方天定說的是真話,那一日雖然後來穿上了鎧甲,但是砍殺之前血水將青衣染成了紅衣,簡直就成為了那本絕世醫術的名字一般,青裹。青衣裹屍一般。

女子看上去問的是衣服,卻暗指了方天定的身份,起義軍。而不是新興王族。

起義軍的初衷是反抗壓迫,女子明顯是暗諷方天定轉身就穿上了錦衣,成為了統治者。

方天定的回答卻有些模糊,說血染紅了衣服,不能再穿了。走上這條路,就不能回頭。

那女子笑吟吟的問道:“那太子還能有當時的威勢嗎?”

方天定哈哈大笑:“我叫方天定,換一件衣服,還是方天定。”與老者交談之間,方天定甚至連小王這個稱呼都放棄了,一直稱自己為我,甚至沒有如儒家子弟縐一聲吾。越是普通的稱呼,聽上去越親近。

只有那些初出茅廬的人才會在前輩大儒面前吾之即來爾之言去。

女子聽到方天定一邊回答她的話,一邊還順便報上了自己的名字,處於禮數,也是說道:“那小女子樂琳期待太子與紅巾將士門拯救黎民於水火之間咯?”

方天定,正欲說話,眼角卻看見沈澤回來了,沈澤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也就是說情況基本屬實但是還在查探。於是繼續與樂琳說道:“姑娘手持針線莫非要為我做一件衣裳?”

若是擱到現代,那姑娘肯定就是回身一句:“想多了,走遠些。”

但是這女子卻說道:“好啊,我做一件白衣,太子可穿?”

方天定點頭肯定:“穿!”

就算是這樣,這也不合禮數,女子豈能隨意為男子做衣服做鞋子?

樂洪連忙說:“太子,小女不懂禮數,請太子恕罪。”

方天定哈哈大笑:“何罪之有?”雖然這在宋朝算是大大咧咧,或許算數見過世面,但是擱在九百年後,那簡直就是大家閨秀的典範,十句之內不帶髒字,那就是純潔的小姑娘之中都少有的存在了。

這個時候再看,似乎本不受方天定注意的女子好像還有那麼點兒味道了。

唐風開放,宋風低調。不管男子女子,士大夫平民,都喜歡穿有立領的衣物,雖然顏色依舊如唐代一樣多彩。但是那立領卻免不了成為保守的代表。

從立領到翻領,本身也是現代社會交際開放的一個標誌。

從唐代到宋代,走了一截倒退的歷史。卻似乎更合乎儒家禮數了。

只可惜程朱理學,那個朱,的母親都還是一個小孩兒。(朱熹,1130年)

程家兄弟合起來也抵不過朱熹一句格物致知滅人慾存天理。

這就樣,兩個人似乎在女方家長面前完成了一次類似私定終身的約定。

但是隻有兩人自己明白,這只是樂琳識英雄卻不願英雄成為惡人的鞭策。

低位者,對高位者的鞭策。鞭的方天定無言以對,只能虛心接受。

青石板路,白牆烏瓦,花前月下,夜色撩人。

伊人識英雄,英雄是不是因該表示一下,難道要跳上臘梅樹摘下一串花兒?

滿街人都是棉襖甚至厚麻葛衣,唯有方天定一襲錦衣長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