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我身上一股狗味兒。”新新一二三說。
“那不是因為你不洗澡——”
“我每天都洗!”瘋狗齜牙咧嘴,真有點像狗,“在野外待太久了洗不掉而已!怎麼洗也洗不掉,搓掉皮也不行!”
“野外?”蜉蝣不聽他的,抓住重點,“你跟著商隊出去過?野外是什麼樣的?”
瘋狗:“哼。沒有商隊,我一個人。不是我說,夜晚的野外,你們都活不下來。”
“吹牛吧你。”蜉蝣翻了個白眼,把他自己取的新代號又唸了兩遍,“瘋狗、瘋狗,你這還不如叫超級無敵暴打紅級大狗呢,這也不好聽啊?”
瘋狗:“……”
瘋狗:“雖然很想誇一下你的起名藝術,但是,以後別起了。”
……
蜉蝣十八歲,才得知了醉花鎮當年的事。
萬念俱灰之下,得以出門的喜悅都被沖淡了很多。
行屍走肉。
失魂落魄。
幾次刺殺,聲名鵲起,蜉蝣的雙手染了血,[合影]的形被影奪了魂兒。
瘋狗還沒死,見他的第一句話:“能不能不用我的臉見我?”
蜉蝣面色不變,看起來像是瘋狗·高冷版:“你知道的,子時才能換別的,湊合看吧。”
瘋狗冷笑著打了他一拳,兩人你來我往交手數百下,他才勉強有了些生氣。
他沒動真格的,瘋狗也沒受傷,是沒動用天賦的狗。
,!
他抱著兄弟哭了,說了當年的事。
“你是傷心,還是恨?”瘋狗問他。
“……恨。”
時隔多年,親人的面貌早已模糊。蜉蝣根本沒反應過來他們離去了,只覺得香姨還帶著弟弟妹妹們在某個角落等他。
然後才是恨——恨俗世樓葬送了其他男丁,恨瓷器張毀了信,毀了醉花鎮。
瘋狗拍了拍他:“那先報仇再說。”
不得不說,目標確實能給人活下來的希望。但是發瘋似的接任務,拋棄謹慎的信條四處找了兩年後,蜉蝣才知道瓷器張早就銷聲滅跡了。
他又一次頹然地……
和瘋狗打了一架。
才兩年,他快打不過十三歲的瘋狗了。
瘋狗:一直都沒打過好不好?
這次瘋狗說:“找個人愛吧。”
“啊?不是?”這是目瞪口呆的蜉蝣,“你才幾歲,什麼愛不愛的?”
瘋狗:“……”
瘋狗告訴他一個秘密,他的心裡一直有一個人,救他於水火,光彩奪目,等等一堆形容詞——這瘋子居然會夸人?
瘋狗說他不要命是為了報答那個姑娘,為了做最好最利最快的那把刀。一旦那個姑娘回眸,他可能就不會那麼不要命了。
可是他一但惜命,就很難打過紅級天賦者。不是最強的那個,就會失去姑娘。
而他如果不要命,這麼下去,終有一天會死在戰場上。
蜉蝣聽完只說了一個字。
“啊?”
如果他生在柳玉樓的現代,可能就會建議瘋狗改叫舔狗了。
到很多年以後,真的遇上了無論他變成什麼模樣都能一眼認出來的姑娘,蜉蝣才弄懂他的心情。
當然,十八歲的蜉蝣心裡只有一個念頭,按現代的語言就是:
男兒何不帶吳鉤,收取關山五十州。他要親手宰了瓷器張,讓他在嬸嬸一家面前磕他三個響頭,然後把詭異都收了,再宰了俗世樓。
——俗世樓當年的那群人吧。
香姨說了,不能牽連無辜。
……
後來他親眼見到了瘋狗:()古風詭異,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