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潘樂報完警,依舊遲遲未見警察的身影。
她覺得警察可能是要現場抓捕,完善證據,早早出動容易打草驚蛇。
而且單是看監控這一任務,說不定就要看好長一段時間。
一直到下週的週二,樓上才有了動靜。
當時她已下班,正忙活工作,靡靡之音再次響起,她猶豫著要不要給警察通風報信,讓他們來個抓現行時,樓上響起了腳步聲,緊接著是經典的:“警察,開門!”
安靜了一瞬間。
錯亂的腳步聲穿透過屋頂那層水泥直抵人耳。
瞧著時機差不多時,潘樂放下手中的活,乘電梯下去看熱鬧。
她去到的時候,警察已經將902號房的人捉拿下來,一共三人,手背在後面被拷著,沒給戴帽子擋住臉面。
有一個男的有些不配合,時不時在那嚷嚷一句。
“警察,她是我老婆,我們朋友聚會!你們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警察並不想在這裡多費口舌:“有什麼事,跟我們回派出所配合調查!”
雖是晚上,圍觀的人也不算少,八卦著張望脖子,像長頸鹿一般。
那男的一一掃過又極快收回視線,潘樂就站在稀稀落落的群眾中,他的目光掃過她時,她若無其事地看向了別處。
等到人走遠了,迅速拿起手機拍了個背影照,上去路上,順手將圖發到朋友圈。
“謝天謝地,今晚終於能睡個好覺了。”
她放好手機,回去繼續忙手頭上的工作,幾乎沒有管那條朋友圈。
只有在睡覺前,才抽空清理朋友圈提示的訊息。
朋友圈是一個小型的社交場,平常她會隨手給別人點贊,別人應該也會給她點吧。
開啟——
顯示點讚的有:花經武、簡紀辜、李嵐律師,就連陳主任也點讚了……
評論的就少了,只有簡紀辜,他言簡意賅地問:“什麼情況?”
於是她斟酌著打字回覆他:“樓上使用者吵得我睡不著,我報警抓走了。”
簡紀辜出於職業習慣,想問清緣由:“是因為什麼事情報警的?因為吵?”
當然不是,如果只是單純的喧囂,那還不至於驚動警察。
潘樂去百度搜尋了下法條,然後委婉地說:“可能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簡紀辜可能不知道說啥了,最後只發了一個字:“噢……”
一個字,勝似千言萬語。
潘樂退出朋友圈,忽地發現某個訊息框傳來一則訊息:“時間已過12點,還未熄燈,說明也沒怎麼睡得著。”
潘樂伸手,“啪嗒”一聲,將燈熄滅。
她睡進被窩裡才開始納悶鄧霍怎麼知道她還未睡的,思索幾秒後,起身摸黑到窗前拉開窗簾望向外面。
不留意不知道,她所在的樓層和酒店幾乎是遙遙相對的。
換句話來說,那邊看過來也是這樣。
潘樂回床上重新睡下時,就只有一個想法:有錢人果真不一樣,天天住酒店,而她,只能住在環境安寧都得不到保證的小區。
老天真不公平,有的人天生命好,有的就是勞苦命。
她腦海異常活躍,熄了燈也無法入睡。
手機上又傳來叮咚一聲響,提示有人發訊息過來。
潘樂覺得應該還是鄧霍,幾分鐘過後,她驗證了這個猜測。
“真睡下了?”這是他發的。
潘樂夾著單薄的被子,腦袋放空了好一會。
“別這麼無聊。”她打算不再理他。
鄧霍給她發:“我可以同意你的離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