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多了,“我之前將這件事情想得有些嚴重了。我會和馬修好好談談的。”
第二天,亞瑟主動找到馬修,兩人就這件事情好好聊了一下,之前產生的芥蒂便很快就消除了。亞瑟也不再對馬修獨立出去創辦公司的事情而覺得耿耿於懷。
由於亞瑟和馬修的和解,SAM協會實際上並不算是分裂,只是分為了兩部分人馬,一部分專心做協會社團,另外一部分則依靠協會辦公司,兩者相輔相成,互相促進。…;下午的時候,大家一起去電子市場為改造計算器的事情尋找願意接手的商家。
波士頓的電子市場位於一個大型商場裡面,裡面聚集了上百家批發和零售各種各樣電子產品的商家。
林鴻他們幾個剛開始並沒有直接表明自己的目的,而是旁敲側聽,先將市場行情瞭解了一遍,結果發現在這裡,計算器的快閃記憶體和記憶體價格比他們之前購買的要便宜很多,至少相差三美元。最後,他們成功找到了一家合適的合作商家,將所有工序都外包給對方,總共收取27美元的費用,包括零器件的成本。
本來對方說只要25美元就可以搞定,但是為了保證成功率,每一個計算器都另外加了兩美元,如果損壞了計算器,他們自己負責賠償。
雙方約定,明天下午三點的時候,開車去拉丁學校取貨。
除此之外,他們還稍微瞭解了一下製作CDAD裝置元器件的行情,但是暫時並沒有進行採購,這件事情,回頭還得全面瞭解一下。
接下來便是開始準備辦理成立公司的事情,林鴻和亞瑟兩人並沒有參與到其中,讓馬修和皮森兩人去忙活去了。
最終馬修確定下來的公司名稱為“SAMInc。”。
就這麼簡單,沒有其他什麼七七八八的字首和字尾。
晚上的時候,協會成員再次進行了一次溝通。
這個公司,雖然是從協會出去的,但是以後成立之後,將會以獨立的機構出現,並不屬於SAM協會。當然,雙方之間肯定會有非常緊密的合作。
既然開公司想要生產產品,當然需要啟動資金。
雖然CDAD裝置並不是很貴,但數量多起來的話,也並不是一個人可以承擔得起的。
馬修的意思是成立合夥公司,SAM內部成員如果想要入股,可以優先考慮。而SAM協會可以以技術入股的形式佔一定股份,畢竟他們這個CDAD產品是從SAM協會中獨立出來的。
除此之外,由於所使用的紅外線協議是林鴻編寫的,並且擁有這方面的專利。
之前用於非盈利性的用途,完全沒有問題。但是現在如果專門成立公司來銷售這樣的產品的話,馬修提出,可以用兩種方式作為回報。一種是每產生一臺CDAD裝置就給林鴻一定的授權費用,另外一種方式則是這算成一定比例技術入股。
原本林鴻對此並不在意,說可以授權給SAM公司免費使用,但是馬修並沒有接受,他說在商言商,還是計算清楚為好。
其實馬修只所以這麼堅持,主要還是SAM公司還離不開大家的支援,尤其是林鴻,沒有他的技術作為後盾,SAM公司發展壯大的可能性很小。
除此之外,大家如果想要成為合夥人,就必須投入一定的資金,然後按照比例算股份。
原本馬修還想著這件事情是好事,不出意外的話應該肯定是能賺錢的,可是剛將這個方案提出,“原子”和“左手”兩人首先就表態,不會入股,一方面是沒多少資金,另外一方面的原因則是說自己在其他地方,不是很方便。
最終分配的比例是這樣的。
SAM協會以技術入股,佔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將來協會的分紅將會用於維持正常運作開支。
馬修,皮森和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