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你忘了上學時,給你寫的情書多動人哪!那個時候你就應該發掘我的文字功底,還有在元旦晚會上那次,我大顯風頭,就證明了我的天馬行空。寫一部電視劇,也不是什麼難事吧!”羅開裝逼道。
這次林燃沒有奚落羅開,而是面色認真地道:“我越來越看不透你了。”
“那就重新開始崇拜我吧!我給你這個機會。”羅開胳膊搭在椅子上,很拽地問道。
“好吧!就當我崇拜你,咱們這麼近的關係,你為什麼不給我一個角色。”啪!叉子摔在桌子上。
林燃怒目瞪來,羅開汗顏,說道:“主要是這部戲的角色需要都是醜女,你太漂亮了。”
“我呸——”林燃不屑地道。
他們兩人在一起聊天,毫無壓力都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很快料到了去臨近的城市演出的事,那是龍族的冥王夜場的週年慶。
那是他的第一家夜店,有著很深的意義。
第二天,羅開就帶著燃燒樂隊的四人找到了冥王。
羅開已經在龍族紅葉的生日宴會上見過這位傳說中的冥王了。
身材微胖,看起來還有幾分可愛,但眉宇間的弱智,哦,不是睿智卻是難以遮掩。
也是十分有威嚴的,他挺著一個小肚腩迎接羅開等人,身旁跟著幾個身材魁梧的保鏢,對著羅開齊齊鞠了一躬——
迎接的服務員們,都叫一聲羅總,這羅開就有點飄了,羅總這個稱呼是既陌生又熟悉啊!很好很好。
中午冥王安排的高階酒店,頗有用心的用了一桌子“稀奇古怪”的菜餚。
有錢人就是會享受——滿桌子的佳餚冥王都不感興趣,唯獨對外賣送來的幾個“胡記豬蹄”感興趣。
那啃豬蹄的樣子羅開看著都感覺是香的,直接搶了他一個,真別說,這家豬蹄煮的真有味。
冥王找到知己一般,啃完了八個豬蹄,又打電話叫了八個,和羅開展開一場啃豬蹄比賽。
晚上八點慶祝晚會正是開始,燃燒樂隊第一個出場的,到場的人看到是被稱為午夜之王的燃燒樂隊,甚是激動。
燃燒樂隊的舞曲太給勁了,在夜場頗受歡迎——
這支被譽為夜店之王的樂隊,在人眼中也是非常神秘的,能請到他們,也是一種能耐啊!
據說有人出高價錢讓他們去演出都請不動,身價堪比大明星了。
冥王叫來燃燒樂隊作為開場,確實很牛叉,現場直接就被嗨了起來。
演奏的還是她們樂隊的成名曲《三天三夜》
三天三夜,跳起來不停歇。
接著又是她們的一首舞曲。
很嗨很激情,燈光閃爍,臺下的人兒揮動雙手,跟著一起搖擺。
她們很賣力。
下臺的時候,觀眾都不樂意了,非要再唱一首。
本來就預備了兩首。
在這高興的日子也不能掃了大家的興,臨時又決定獻唱一首。
他們表演完之後,登場的也是一位很有名的夜店歌手,身價很高的那種,他唱歌確實也很好聽,很帶感。
這次晚會燃燒樂隊是開場,壓軸的是一位高價請來的明星,據冥王說,這個明星也是托熟人找的,說是不要錢,但最後也不會虧待他的。
冥王這人做事很講究的,不沾人一二。
燃燒樂隊表演完後。
羅開在讓服務員轉告冥王一聲,他們先回去了。
燃燒樂隊急著離開確實有事,還有一家夜場等著他們演出呢!
那家夜店找到吳叔的。
吳叔算是燃燒樂隊的半個經紀人,以前燃燒樂隊沒演出的時候,他託關係找人幫忙,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