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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部分

可以選育一下,做賽馬或者農用馬匹啊。”

彼得遜無奈的攤開手道:“頭兒,沒有那麼簡單,野馬野性十足,很難馴服,根本不可能調教成可用的家馬。至於賽馬?拜託,這些野馬可沒有成為賽馬的血統,它們上了賽場恐怕會暈眩!”

“那我們這裡的馬是哪裡來的?別告訴我從塔爾高原跑過來的。”

王博深信,這些馬是被獸場之心引來的,可是獸場之心不可能輻射到很遠,比如鎮子上,那些狗貓就沒有被吸引到。

紐西蘭沒有真正的野馬,只有家馬返祖後而成的二代野馬,除了塔爾高原是軍事禁地的原因,其他地方政府並不保護這些野馬,因為它們屬於入侵物種。

馬是好東西,即使不能馴化,那可以吃肉,馬肉不好吃,但不是不能吃,而且對於獵人們來說,獵殺一匹高頭大馬是很愉快的事情。

所以,除了塔爾高原,其他地方出現野馬的機率不大。

彼得遜說道:“或許,它們是從哪個農場或者家庭裡跑出來的馬的後代?”

紐西蘭是一個愛馬的國家,養馬的家庭很多,養馬的目的是以馬為伴,可供大人或小孩騎乘,或是培養賽馬,如果能養出奪標的賽馬,還可以名利雙收,紐西蘭在奧運會上的馬術比賽專案中,曾得到過金牌。

但是,養馬如養車,是一種很花錢的嗜好,首先要有一片很大的空地供馬活動,住在都市裡的馬主,必須把愛馬寄養在鄉村的農場裡。

馬的主食是青草,可不是野草,牧草很貴,另外還要喂一些麥子、麥片、玉米粉,偶爾還要帶去看獸醫,要整修馬蹄,請專家訓練,這些花費統統加起來就很多了。

那養不起了怎麼辦?第一選擇是出售,可是馬不是狗或者貓,這玩意兒沒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熱愛,那是玩不轉的,因此轉手賣掉的機率很小。

這樣,處理馬就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宰殺,一種是偷偷的放去野外,反正紐西蘭地廣人稀,野外有的是駿馬的生活區。

宰殺不現實,在紐西蘭,寵物就是家庭的一員,別說殺害自己的寵物,就是殺害一些素不相識的動物都不行。

比如說,之前落日鎮的虐貓案曾經在紐西蘭引發過轟動。

再比如說,塔爾高原野馬肆虐,環保部決定僱傭槍手射殺野馬。結果訊息公佈之後,立刻引起許多愛馬者的反對,他們採取集體行動,到高原的公路上舉牌抗議,經過新聞媒體播報之後,引起了更多社會大眾的注意,根據民意調查,大多數人反對射殺野馬,執政當局顧慮到民意,因為民意即是選票,不敢違背,於是要求環保部,暫緩這項獵殺行動。

陌生馬匹都這樣對待,何況是自己家的?所以他們往往會放生。

彼得遜猜測,這就是這些馬的來源。(未完待續。)

550。修理牧場(1/5)

既然來到自己的地盤,那就是自己的東西,按照紐西蘭的法律,野馬來到王博的地盤上,那邊是他的馬。

對於野馬,他還是挺感興趣的,據說純正的野馬睡覺都睜著眼,他不知道這些馬是不是這樣,於是便走進去想接觸一下。

野馬群毫不給他這個主人面子,看到王博走進來,在帶頭大哥大黑馬的統帥下,馬群掉頭就跑。

壯丁眨眨眼,它擅長揣測上意,看到王博的行進方向便明白他的想法,搖擺尾巴向馬群跑去,想用驅逐牛群的方式將馬群驅逐到王博跟前。

可是它這次遭遇了滑鐵盧,野馬不是老實沒脾氣的肉牛,它們可是在野外生存多年的存在,不知道被多少人捕獵過,其生存之路就是一條死裡逃生之路。

而在逃生路上,不光需要速度,還需要野性和鬥志。

因此面對只比自己膝蓋高一點的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