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要自己的孩子呢?”二弟突然問道。
“要孩子?我都這麼大年紀了,怎麼可能還要孩子呢?你們別胡思亂想了。”田螺說道。
聽到田螺這麼說,我們姐弟三人才稍微鬆了一口氣。
“田阿姨,那您和我爸結婚後,能不能籤個協議?要是您和我爸離婚了,那您就不能分走我爸的財產?”我提出了一個要求。
“你們怎麼能提出這樣的要求呢?我和柳大哥是真心相愛的,我們怎麼會離婚呢?”田螺有些生氣了。
“田阿姨,您別生氣,我們只是隨便說說。那您和我爸結婚後,能不能讓我們經常來看看他呢?”三妹趕緊說道。
“當然可以,你們隨時都可以來看他。”田螺說道。
和田螺談完後,我們姐弟三人心裡稍微有了一些底。但我們還是擔心父親和田螺結婚後,他的財產會被騙走。
於是,我們經過一番商量後,決定把父親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對母親的遺產進行分配。
當我們把父親告上法庭的訊息告訴他時,他顯得很震驚,也很生氣。
“你們怎麼能這麼對我?我可是你們的父親!”父親怒吼道。
“爸,我們也是為您好,我們擔心您和田阿姨結婚後,您的財產會被她騙走。”我解釋道。
“你們這是無理取鬧!我的財產我想怎麼分配就怎麼分配,不用你們管!”父親依然很生氣。
“爸,那您就和田阿姨分手吧,我們不想您和她結婚。”三妹說道。
“你們休想!我是不會和田螺分手的,我也一定要和她結婚!”父親的態度依然很堅決。
見父親如此固執,我們姐弟三人也沒了辦法,只能等待法院的判決。
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我們姐弟三人要求重新對母親的遺產進行分配,並沒有法律依據。因為母親去世時,並沒有留下遺囑,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父親作為她的配偶,是合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母親的遺產應由父親依法繼承,我們姐弟三人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在父親健在的情況下,不享有直接繼承母親遺產的權利。因此,法院駁回了我們姐弟三人要求重新分配母親遺產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