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可以休息,還要抽時間去看那個該死的男人,真的是快要累癱了。
不過這些她卻也都咬牙撐著,沒有告訴阿媽,阿媽只以為她還是和之前一樣打一份工,以及在漁場賣貨送貨,並不知道她又找了兩份工作。
而且他的醫療費什麼的,陶莎莎也都瞞著阿媽自己去繳了,不願意讓她一把年紀了還擔心這種事情。
可是,其實連她自己都不知道這樣的生活她還可以撐下去多久,每天都睡眠不足,頭都昏昏的。
她看啊,這個男人要是再昏迷幾天的話,她恐怕也要昏過去了。
而且,還是拜他所賜!
要不是因為擔心他的家裡人會找自己和阿媽的麻煩,她早就直接報警讓警察來解決這件事情了,才不願意當個冤大頭。
就算她真的撞了人,現在沒有逃逸,還把他送醫院當祖宗一樣地照顧著,警察也不可能讓她去蹲監獄吧?
其實這個想法無數次地在陶莎莎的腦海裡出現,可是每次卻又在最後放棄了這個念頭。
一來是真的生怕他的家人是那種蠻橫不講理的型別,而至於第二點,卻是她自己心裡的原因。
這個原因,讓她覺得不敢面對,甚至想要不去承認不去理會。
可是有些東西,並不是說自己忽略就可以真的不存在的。
事情,早就已經在這個男人出現的時候,開始悄悄地改變了。
只是改變的很慢,讓人察覺的也很慢而已。
陶莎莎自己都沒有想到,不過照顧這個男人半個月,竟然開始捨不得他,甚至每天都會盼著去醫院看他。
她本不願意理會自己這樣莫名其妙的心情,可是卻也沒有辦法讓自己真的不去胡思亂想。
那個男人的身上,真的是有著致命的吸引力的,就像是罌粟花一般,讓她好像中了毒,沒有辦法忽視他的一切。
就算,現在他躺在病床上,除了呼吸心跳以外和一具屍體甚至都沒有差別,卻還是可以從周身散發出那種無與倫比的矜貴氣場。
或許,這個世界上就是有人有這樣的力量,可以明明是素昧平生的人,也因為他身上的這種近乎完美的氣質而被吸引,而願意為了他去付出。
陶莎莎搞不懂自己這樣的心思,還是說是因為最近的天氣原因,讓她有了那種春心萌動的感覺,並不單單是因為這個男人。
但是,她卻不願意承認,也不願意去想,只是悄悄地一邊盼望著他快點醒過來,一邊卻又希望他不要醒過來。
因為,如果他醒過來的話,自己就可以完全擺脫這個麻煩和巨大的經濟負擔,以後也不用那麼辛苦地打兩份工了。
可是,卻也因為這個,就代表著要和他分開,以後或許也再見不到他了。
只要一想到這個,她的心裡就會沒來由的覺得有些難受,覺得好像自己的心都被什麼東西給挖空了一般。
才和他相處了短短的十幾天,可是竟然已經有了這樣的情愫嗎?
陶莎莎不想要讓自己面對這樣的感情,她活了這麼多年,也從來都沒有面對過這樣的問題。所以,這對於她來說,實在也算是強人所難了。
而且,這種事情說出去不是讓人覺得很可笑,也很不現實嗎?
不過是一個被她撞到的陌生人,她和他之間,其實只不過是履行一個人的法律責任和道德準則的關係,根本就沒有任何感情的紐帶。
所以,她憑什麼對這樣的一個人動心呢?
就算沒有戀愛過,也知道這樣的感情太荒唐也太可笑了,裡才會有的吧?
而且,他和自己,應該完全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
就算他的穿著打扮是偷來的,渾身的氣質卻也掩飾不住,那不是屬於一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