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則是我和她地合影。
都是按照任飛歌的安排,很親密,很曖昧的合影。有我和李莎深深擁吻地;有她深深的後仰,我摟著她的腰。幾乎把頭埋進她傲人的雙峰裡的;還有一張更撩人,我把她平放在地上,一隻手將她的裙子撩開幾乎到了大腿根部,另一隻手則幾乎將她的整個胸衣扯了下來,而我則是光著上身的。
其實這樣的照片在那些準備結婚地新人拍婚紗照的時候,難免都會有一些,曖昧是很曖昧,但是也很唯美。
這不是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肖輕輕的吸了一下鼻子,問:“你更愛她,對嗎?”
我說:“小……”
肖揮手打斷了我,她咬了咬嘴唇,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說:“其實,那幾天你失魂落魄的,我早就應該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了。我感覺得出來她在你心裡的份量,我完全感覺得出來。”
我說:“她可能再也不會回來了。”
肖看著我。深深地看著我。勉強的笑了一下,說:“所以。你才繼續和我在一起對嗎?”
我搖了搖頭。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甚至都沒有這樣想過。我的意思是,當時拍這個照片,是因為我和李莎都知道,這可能是我們唯一一次拍婚紗照的機會。如果不是那麼的機緣巧合,也根本不可能留下這兩本相簿。真的,那時候真的沒想太多。那時候我們就站在生與死的邊緣,這一點,李莎比我更清楚,所以,她的絕美綻放,更多地就是出於一種絕望。
但是,如果我們還有更多地時間,更多的機會,我會拒絕李莎當時地要求嗎?我不會。這和我一貫抱有的那種有便宜不佔烏龜王八蛋的心理,卻又肯定不一樣。是愛嗎?我愛上了李莎嗎?這恐怕是我不敢回答的問題。或許,對我來說,我根本就不敢去想愛的問題。
即便是肖,即便我和她完全的融為一體了,我也從來沒有對她說過“我愛你”三個字。有時候她要我說,我總是會說,愛這個東西,做比說更實在。說出來的,那都是電影裡電視裡的臺詞,生活中這東西就太具體了。然後如果肖追問不休,甚至問得要火了的時候,我的回答也總是身體力行,我說了,愛這東西,做比說好。
肖看著我,眼睛紅紅的,問:“其實,會不會是我自己太輕賤了?你從來都沒有跟我說過那三個字,不,你甚至連喜歡我都沒有說過。可我卻就這麼和你在一起了。古裂,你愛我嗎?”
我說:“這還用說嗎?我對你怎麼樣?你不是不知道。說那些東西,有用嗎?”
肖只是問:“你愛我嗎?”
我突然就有股無名的邪火衝上來,也許是因為最近太煩躁了吧,也或者這是個我不敢面對的話題,又或者這牽扯到李莎,讓我更難先給自己一個滿意的交代,我忍不住就吼了起來:“你問這些有什麼意思?你在乎的就是這些口頭上說來的東西?要我說那很簡單,不就是一句話嗎?三個字,輕飄飄的,有什麼意思?我對你怎麼樣難道你不清楚嗎?你的身體裡還流淌著我的血,我們經歷了那麼多的事情,我們都已經習慣了對方的存在,誰也離不開誰,這些東西,難道都不比那三個字重要嗎?你用這樣的眼神看著我又是什麼意思?我不想做更多的解釋,照這些照片的時候,我是帶著什麼樣的心情,你又瞭解嗎?”
我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聲,到最後簡直就是咆哮了。可這還不算完。我甚至站起來,惡狠狠的一腳將沙蹬倒了。
肖一動不動的坐在那裡,靜靜的看著我,那種眼神,就好像看一個陌生人一樣。那樣的眼神,讓我很心虛,也很害怕。我在她面前,從來就沒有什麼低不下頭來的時候,我也從來沒有覺得我有任何一點可以在她面前牛逼的。可是看著她那種眼神,我害怕極了的同時,卻史無前例的裝起逼來。我說:“你那麼看著我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