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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附近的房租顯然要比別處便宜一些。租的一個一居室,一房一廳,廚衛齊全,也不用幻想什麼異性合租了,自己住著清淨。我謀劃著上一陣子班以後買一臺電腦來上上網什麼的,別的東西也一點一滴的,慢慢張羅。

我的人生理想是能夠旱澇保收混吃等死,再找一個貌不驚人,脾氣好,對我要求不高的女人當老婆。現在,這個理想已經實現了一小半。我還是得把本職工作做好,其他的東西只能一步一步的來。

雖然我沒有享受到什麼異性合租的待遇,不過我住的地方是頂樓。那種老式的職工宿舍的頂樓,在九樓,樓頂上破破爛爛的,也沒有人來管,基本上就算是我的地盤了。在我們這棟樓的對面,也是一棟這種老式的樓房,不過只有八樓。對面的頂樓經我觀察住著兩個年輕女性,也許是光大的學生,也許是這附近打工的。站在我的樓頂可以看到她們的房間和陽臺。

需要宣告,我不是**狂,當然不會在樓頂上架一副望遠鏡來**她們。不過我的視力很好,就算我要**,也不需要望遠鏡。我看到過她們在陽臺上曬衣服,其中一個長相平凡,另一個還算小有姿色。我想象著也許有一天能和那個長相平凡的女孩認識,所以我經常假裝在樓頂鍛鍊身體,藉以觀察她們的起居習慣。她們的作息比較正常,至少證明她們不是那種特殊職業者,很好,這就差不多了。

………【第二章 和BOSS級人物吃飯】………

我接受了三個月的訓練。雖然是文職,可既然加入警隊,必要的訓練當然是免不了的。同期受訓的有好幾百人。我沒有想到還有這麼多人和我一起加入人民公僕的隊伍。三個月來我似乎也沒有記住誰,當然我也不指望誰會記住我。直到正式上班之後,我才認識了我的同事王大力。

現在我該來介紹一下我的這個同事了。

他叫王大力,今年21歲,比我小1歲。長得油頭粉面……我承認我這麼說是因為他長得確實比我帥,而且他家境很好。我後來才知道,原來他老子就是本市的父母官,儘管是副職。但是一把手空缺,實際上就是這個城市瓢把子。開始我只知道這傢伙有錢,愛炫,說話的神態十分的飛揚,並且經常耍花招讓我出醜。但我沒想過要拿斧頭砍死他,因為他經常把一些他買了之後吊牌都沒剪掉就不要了衣服扔給我。我承認,我這個人比較沒有志氣。這些衣服要讓我自己買的話,通常一件就會花掉我半個月的工資。可他扔給我的理由就是買了以後現另外一件似乎更帥一些。

我在心裡說,你儘管用衣服來砸我吧,用錢來砸就更好了。

王大力跟我不一樣,他說他從小就做夢也希望加入警隊,除暴安良。我看著這個油頭粉面的小子一本正經的說這話的時候,從來也沒有懷疑這話的真實性。因為這樣的人從小就沒吃過什麼苦,所以他的理想就總是那麼充滿浪漫色彩。可是他雖然進了警隊,卻被安排到了整棟市局大樓最灰頭土臉了無生趣的檔案股,而且還不是人事處的檔案室。同樣是管檔案,這兩者是有區別和落差的,人家管的是局裡的人事檔案,進進出出的也能見識不少人,而我們管的,基本上是一些黴的陳年舊案,裡面有一大半是不了了之的無頭公案。

可想而知,王大力同志在這個工作崗位上是多麼的不甘心。所以,他簡直每天都沉浸在焦躁和煩悶當中。完全可以理解,我要是他那樣的身份,我也會為這樣的工作而煩悶的。據他說他是被他老頭子耍了,他死活要進警隊,他老頭子本來是堅決不允許的。說白了,還不是怕他的寶貝兒子真去除暴安良了,講不定會遇上什麼意外。最後拗不過他了,卻耍了一個花招,把他安插進這種根本沒有機會去面對危險的崗位上來。

和我一下班就換上便裝回家不一樣,王大力有事沒事總喜歡把一身警服繃在身上。可是似乎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