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據,何至眾人要把你們燒死淹死,動了眾怒?
巨成:……當日見我們被男女二人拉住,就都疑我們是實在叫魂的人,所以嚷說要燒要淹,其實不過是空話。後來保正把我們送到驛裡,眾人也就散了,比起縣裡的官員來,省裡衙門的官員們顯然不那麼傾向於依賴衙役之類的走卒,對於前者來說,他們要靠著蔡捕役之流來從事每天的公務。當這幾個犯人蜷縮在省裡的判官面前時,正一又重述了自己受到敲詐的故事。他堅稱,蔡瑞那天在廟裡告訴他們幾人,他是奉命前來抓捕“遊方僧”的,但只要他們給他“幾個規矩錢”,他就會放他們走路。正一當時回答他說:我們是討飯的和尚,哪裡會有錢給你?”
在正一的故事中,有某種東西讓曾日理覺得聽來有理。像蔡捕役這樣的人其實並非職業警捕,而是通常被人稱為“衙役”的地方上的跑腿。他們要幹很多既令人生厭又低人一等的地方上的雜務,例如:拷打疑犯,送遞傳票,催討稅款,以及在官府衙門內外打雜。像蔡捕役這種從事警捕工作的人,在別人看來地位不高,也沒有資格參加科舉考試。他們薪俸微薄,不得不透過向同自己打交道的百姓討取“規矩錢”來過活。有些衙役甚至不在官府名冊上,因為他們太窮,所以不得不作為編外人員而依附於人。他們根本沒有薪俸,而只能在眾人頭上討食。人們一般都說,衙役屬於下等人,必須常常對他們進行檢查。可是,出於衙役提供的服務是官員們須臾難離的,很少有人能夠做到這一點。①此刻,蔡捕役被帶上堂來,並被喝令跪下。雖然曾按察使對他的說詞一再查究,蔡仍然堅持自己的說法。整整一天,他就一直跪在那裡。最後,蔡捕投已是精疲力竭,並終於意識到,自己的戲已經玩完了。他於是招供道,自己確實曾向和尚們要過錢。
當他們拒絕給他錢時,他便一邊搜查他們的包裹,一邊威脅他們:“你們既是正經憎人,如何有這東西?你們得給我幾千錢,才放你去。不然送到縣裡,就算是剪辮子的人。”
當蔡捕役在和尚的行李裡找到了剪刀和繩子等說不清楚的東西時,事情變得嚴重起來。隨著蔡的吼聲越來越響,人們紛紛圍攏了上來。眾人歇斯底里般的反應使蔡捕役意識到,麻煩已經超出了自己能夠控制的範圍。他於是逮捕了正一,並說服眾人散開。讓他把正一拉了出去。然而,他並未將正一一直接帶往衙門,而是把他,連同他那裝有犯罪疑物的包裹,帶到了座落於城牆下一條死衚衕裡的自己家中,超凡已被激怒,一直跟著蔡捕役,想討回自己的行李箱。蔡捕役說:“你得找了那兩個和尚來,才會給你。”超凡萬般無奈,只好上衙門告狀去了。
蔡捕役繼續招供道,當他帶著戴上鐐銬的正一回到家裡時,便對他說:“現在沒有人了,你就隨便吐出幾吊錢來吧,我就放你走。”可是,已經怒不可遏的正一卻堅持說,他要正式去官府告狀。蔡捕役開始毆打正一,但也沒有什麼用。他意識到,除非能證明和尚們真的剪了別人的髮辮,否則他自己的麻煩就大了。
不巧的是,巨成的箱子裡只有一縷頭髮,而且,那頭髮還是直的,根本不像是從辮梢上剪下來的。於是,蔡捕役便在自己家裡找到一撮舊頭髮,走到弄堂里正一看不見的地方,小心翼翼地將頭髮編成辮予。為了使證據更充實一些,他又從自己的帽簷上剪下了一些纖維,把它們編起來,看上去就像兩條小辮子似的。他又將這些匆匆偽造出來的證物,連同他自己的一把剪刀。放到了和尚的行李裡(這樣,包裡就有四把剪刀了)。然後,他便押著自己的犯人前往衙門。
在衙門裡,正一儘管遭到了刑訊,卻仍然不改他受到敲詐的說法。知縣自作聰明地指出,正一和蔡捕役原本互不相識,兩人之間並無芥蒂,所以,在蔡捕役身上找不到誣陷正一的動機。正因為如此,這個案子雖然經過了府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