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發乎情,不止乎禮
止 庵
家輝兄的文章,我最早是在《深圳商報》的“文化廣場”讀到,還記得專欄的名字叫“深港情書”。從前廢名說梁遇春,“他的文思如星珠串天,處處閃眼,然而沒有一個線索,稍縱即逝,他不能同一面鏡子一樣,把什麼都收藏起來。”(《〈淚與笑〉序》)我對家輝兄亦有此等感慨,我佩服他文思敏捷,而且無所不談。
我一向羨慕能寫專欄的朋友,自己就不成。偶有編輯約寫,我總把交稿期儘量推遲,生怕到時交不了卷。這除了才情高下有別,亦與文章寫法不同有關。我們看一部電影,讀一本書,思考是個延續的過程,專欄文章寫的是“上半句”,另一路寫的是“下半句”。廢名所講也是這種區別。相比之下,後者或許稍稍安穩,但也少了許多鮮活,而且沒有“上半句”,經常也就沒有“下半句”。胡適在日記中說:“今天在《晨報》上看徐彥之君的《去國日記》的末段引Graham Wallas的話:‘人的思想是流動的,你如果不當時把他用文字記下,過時不見,再尋他不得。所以一枝筆和一片紙,要常常帶在身邊。’這話很使我感覺。我這三四年來,也不知被我的懶筆斷送了多少很可有結果的思想,也不知被他損失了多少可以供將來的人做參考資料的事實。”我看《明暗》,覺得正可移來用上,蓋這裡多有“很可有結果的思想”,多有“可以供將來的人做參考資料的事實”;而我對此只能發發“我的懶筆”之類感慨了。
我們寫文章,常常是“發乎情,止乎理”;家輝兄則是“發乎情,不止乎理”。他好像有意要把《明暗》這類文字,與他那些看來分量更重的評論作品區分開來。周作人在《美文》中說:“外國文學裡有一種所謂論文,其中大約可以分作兩類。一批評的,是學術性的。二記述的,是藝術性的,又稱作美文,這裡邊又可以分出敘事與抒情,但也很多兩者夾雜的。”所云“論文”,即essay,通譯隨筆。他接下來說:“讀好的論文,如讀散文詩,因為他實在是詩與散文中間的橋。”應該是專就抒情一路而言。後來周作人為俞平伯《燕知草》寫跋,又提到“論文——不,或者不如說小品文,不專說理敘事而以抒情分子為主的,有人稱他為‘絮語’過的那種散文”,《明暗》正是這種“絮語”。中國新文學史上,寫“絮語”大概要推梁遇春為最上乘,特別是《淚與笑》,比他的《春醪集》更好。開頭所引廢名的話,是站在批評和敘事的立場去看抒情,他接了苦雨齋的衣缽,早已“止乎理”了,我所發類似感慨亦如是,說穿了都是“門戶之見”。相比之下還是知堂翁胸襟寬廣,因為其實他也不寫抒情之作的。
“絮語”雖“以抒情分子為主”,抒情卻要有個根由,這樣才不流於空泛與虛誇。也就是要“借題發揮”。《明暗》中,所“借”的“題”就是作者看的那些電影。我看這與我寫讀書筆記是一碼事,只不過他是“發乎情”,而我是“發乎理”罷了,假若真拿這些東西當“影評”或“書評”看,我們自己是不認賬的。雖然《明暗》裡多有詩似的句子,但歸根到底,家輝兄寫的是“感受”不是“感慨”,“感慨”容易落空,而“感受”是有物件的,所以更實在,更具體,“情”並非無端而“發”。
以上所說,無非是家輝兄與我文章路數不同,不啻直接“發乎理”了。因慨嘆他叫我寫序,不無“明珠暗投”之虞。可是“上半句”與“下半句”到底說的並非兩回事。舉個例子:看了電影《返老還童》,我覺得真寫盡了那種失之交臂的人生際遇,雙方有如分乘對開的火車,相逢只在交錯的一刻。家輝兄卻道“我從來不吃這套”。他提醒說:
“別忘了當女少男老的時候,兩人躲在床下,點起燭光,火影閃動的浪漫也是何其美好。男的白髮蒼蒼儼然老頭子,但女孩子用靈